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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认缴期还没到,能不能在执行中直接追加?——前案已认定加速到期的例外规则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大量公司股东把认缴出资期限约定到十年、二十年之后,实缴出资为0。公司涉诉后无财产可供执行、被终结本次执行,债权人眼看着"空壳公司"束手无策。能不能把尚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是执行实务中的高频难题。一般认为,股东依法享有认缴期限利益,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不属于《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七条中"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但如果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的这一事实,已被在先案件的生效裁判所认定,后案的执行法院能否直接据此追加?本期结合一起执行异议案,梳理其中的裁判规则。一、案情简介 某传媒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现股东为徐某、李某,二人认缴出资额均为5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认缴出资时间均为2036年12月31日。某传媒公司填报的2021年度报告、2022年度报告显示,股东徐某、李某的实缴出资额均为0元。2020年3月30日,某传媒公司因另案纠纷被法院判决承担还款义务。该案进入强制执行后,执行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发现某传媒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该案债权人认为股东徐某、李某未实缴出资,申请追加二人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审查后于2020年12月4日作出执行裁定,裁定追加徐某、李某为被执行人,二人在各自未实缴出资金额5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徐某、李某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该案经一审、二审审理,均认定徐某、李某的认缴出资期限应加速到期,符合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二人的诉讼请求均被驳回。2022年11月10日,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裁决某传媒公司应向韦某支付拖欠工资等共计619800元。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财产调查未能发现某传媒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
發佈時間: 2026 - 09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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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卓建律师事务所“灯塔计划”疑难案件会诊在总所泰和厅举办。本期以“AI时代下如何做好执行工作”为主题,特邀强制执行中心主任王玮律师、熊济华律师分别就“AI重构律师强制执行财产调查报告”与“深圳法院执行房产处置与拍卖流程”进行专题分享。强制执行的难点在于信息获取与整合。传统模式下,一份财产调查报告往往需律师耗费两到三个工作日跑工商、不动产、银行等机构逐一搜集。本次讲座围绕如何借助AI工具体系破解效率瓶颈展开。王玮律师介绍了其团队搭建的AI执行工作体系,以OpenClaw、Claude Code、RAGFlow、Obsidian四大工具为核心,形成完整工作链路。AI可批量解析被执行人微信、支付宝流水,自动标注异常支出,为隐匿财产提供线索;同时抓取企业工商变更记录,与诉讼时间节点交叉比对,识别突击变更股东等可疑情形。团队还利用RAGFlow构建专属法律知识库,实现快速检索。王玮律师展示了“法启企服”小程序,可快速生成商业背景报告。他强调,AI工具仅作初步筛查,核心调查仍须律师完成,判断线索价值与法律依据是律师不可替代的专业价值。熊济华律师结合深圳各区实务差异,讲解执行房产从立案到上拍的全流程。立案与查控环节各区周期差异大,回款周期约十二至二十四个月。定价采用“鹰眼询价”平台,上拍价通常为评估价80%左右。腾房环节,深圳法拍房须先完成腾房才能上拍,部分法院要求代理人自行张贴公告取证...
發佈時間: 2026 - 09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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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后发现公司已经注销了,很多债权人的第一反应是:公司都没了,这钱是不是彻底没戏了? 先别急。人民法院案例库的一个入库案例给出了明确答案:公司注销时股东在清算报告里写过一句"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的,这句话就能把股东拉进来还债。 一、案情简介 案情经过:欠债公司悄悄注销了 上海一家电子印章公司欠杨某47万多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公司不还钱,杨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一查:经营场所人去楼空,账上没钱,案件只能终本。 按说到这一步,故事该结束了。但杨某没有放弃,做了一件关键的事——去工商局调了这家公司的注销档案。 档案里的《注销清算报告》写着这么一句话:"股东会确认上述清算报告,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股东王某、刘某都在下面签了名。 这就是俗称的"保结承诺"——公司注销时,股东向登记机关保证:债都还清了,万一还有没了的,我来担着。 杨某拿着这份档案,申请追加股东王某为被执行人。法院裁定支持,王某不服申请复议,上海二中院驳回复议,维持原裁定。 二、法院怎么说理 这个案子的裁判逻辑,用大白话拆开是三层: 第一层:这家公司属于"未经依法清算"就注销。 公司注销前本应依法清算:逐个通知已知债权人、清偿债务、处理完剩余财产,才能办理注销。而这家公司明明有4...
發佈時間: 2026 - 09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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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卓建律师事务所正式通过湖南大数据交易所的资质审核,成功入选湖南大数据交易所VIP服务商会员。此次入选,是湖南大数据交易所对卓建律师事务所数据合规专业能力、实务服务水平与行业影响力的充分认可。湖南大数据交易所是湖南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培育数字经济生态的核心平台,以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加快数据资产化进程为核心使命,承担着探索数据交易规则创新、完善数据合规服务体系、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职能。本次服务商会员遴选围绕专业能力、实务经验、行业影响力等多维度严格评审,旨在吸纳优质专业服务机构,共同构建规范、健康、可持续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数据要素的有序流通与价值释放,始终以合规体系为重要基石。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人工智能产业服务研究院院长、数字经济委主任、数据合规中心主任李兰兰律师持有EXINDPO数据保护官、EXIN ISO27001信息安全官、CISP-PIP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员等多项行业权威资质,长期深耕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要素流通、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等交叉法律领域,同时在数据确权、数字领域新型知识产权保护、跨境商事合规与争议解决等前沿业务方向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由李兰兰律师领衔的专业律师团队深耕细作,紧跟数据领域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更新迭代,精准对接市场主体在数据全生命周期中的合规需求,提供覆盖数据合规体系搭建、数据安全评估、数据交易合规、数据权益纠...
發佈時間: 2026 - 09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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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案件全景:一场横跨十一年的对赌残局1.1 2015年借壳上市与对赌协议奥瑞德的前身是西南药业,一家重庆的制药企业。2015年4月,证监会核准西南药业重大资产重组,注入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资产,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作为奥瑞德有限的控股股东,借此完成借壳上市。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原股东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核心条款如下:承诺期为2015年、2016年、2017年;承诺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2.16亿元;补偿方式优先以股份补偿,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股份补偿不足的以现金补偿;承诺期届满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额超过已补偿金额的另行补偿。这是2015年前后A股借壳上市的标准模板。左洪波夫妇作为标的资产的实控人,承担了其中99.52%的补偿义务。当时没有人觉得这有什么问题——蓝宝石概念正热,奥瑞德有限的业绩看起来也不错。1.2 2018年业绩翻车,股份全部质押爆仓三年承诺期结束,结果出来了:期间实际净利润(万元)承诺净利润(万元)差异(万元)2015年度29,645.9127,879.59+1,766.322015-2016年度63,799.6869,229.58-5,429.902015-2017年度64,798.80121,554.46-56,755.66 2017年只完成了999.12万元的净利润,跟承诺的5.23亿差了十万八千里。三年累计完成率只有...
發佈時間: 2026 - 09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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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走了,保险金该留给谁?指定了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法院还能划走吗?——人身保险金“遗产属性”的认定与执行边界人身保险兼具风险保障与财富规划功能,是许多家庭资产配置中的重要一环。然而,当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欠债未清时身故,保险公司赔付的身故保险金究竟归谁所有、能否被法院用来清偿其生前的债务,常常成为受益人与债权人之间争议的焦点。今天的这个案例给出了清晰的答案:是否指定受益人,是决定身故保险金“遗产属性”的关键。指定了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属于受益人,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法院不能将其作为遗产强制执行;反之,未指定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可用于清偿债务。一、案情简介 这是一起典型的涉人身保险金执行的执行异议案件。2014年3月24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余某乙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陈某某借款160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至归还之日止的利息;万某某对上述100万元借款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万某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余某乙追偿。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宜兴法院立案执行。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于2014年12月12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陈某某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于2022年7月21日立案。执行中,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被执行人余某乙作为投保人、在某保险公司承保的两份保单的保险权益。2023...
發佈時間: 2026 - 09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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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职业足球运动员与俱乐部之间兼具劳动属性与行业特殊体育属性,当球员遭遇刑事羁押、尚未生效刑事判决作出时,俱乐部能否直接单方解除工作合同,是足球行业争议高发问题。本文以 FIFA 争议解决委员会(DRC)FPSD‑122580 Club A 诉 Player S裁决为样本,梳理案件争议焦点、裁判逻辑与裁判结果,对比我国《劳动合同法》员工涉刑解除规则与司法实践,重点对刑事羁押下劳动合同中止制度合法性、各地司法裁判口径展开深度剖析,剖析 FIFA 足球行业规则与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异同,从体育行业自治与劳动保护双重维度,为国内职业足球俱乐部处理球员涉刑、长期失联、无法履职等情形提供法律风险启示。一、FIFA DRC 案件的争议焦点、裁判思路与裁判结果(一)案件基础事实C国俱乐部Club A与K国球员Player S签署工作雇佣合同,合同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年薪300万欧元税前,合同约定高额预付薪资、球员严重违约解除条款,同时约定球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俱乐部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 500 万欧元罚金;球员无正当理由单方解约违约金 2000 万欧元。2023年05月12日,球员被刑事拘留,羁押持续至2024年3月11日。2023年6月30日,俱乐部以球员连续 47 天缺席训练比赛、涉嫌违法、严重违约为由,直接书面通知自 2023年6月27日解除合同,扣除未付薪资,要...
發佈時間: 2026 - 09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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