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2025年,中越双边贸易额达2961.4亿美元,同比增长13.7%。越南已是中国企业出海最密集的目的地之一。与之相伴的,是一个越来越现实的问题——当合同在中国仲裁、财产在越南,那份裁决书能不能在越南兑现?答案不是简单的能或不能。越南法院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率因统计口径而异,大致落在四成半至六成半之间;而在为数不多的涉华案件中,成功与失败的分野,几乎全部落在同一个地方:程序——签约人有没有权、文书送到了哪里、当事人有没有被有效告知。本文分上下两篇。上篇写在越南获得承认与执行的中国仲裁裁决,下篇写未获得的。所有案例均以中国仲裁机构裁决为主线,且均经逐案核验来源——包括剔除若干在网络上流传甚广、实则无从查证的"案例"。上 篇获得承认与执行的裁决一、先把制度前提说清楚很多中国企业在越南执行受挫,不是败在案子本身,而是败在一开始就走错了法律通道。(一)走《纽约公约》,不走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