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后发现公司已经注销了,很多债权人的第一反应是:公司都没了,这钱是不是彻底没戏了? 先别急。人民法院案例库的一个入库案例给出了明确答案:公司注销时股东在清算报告里写过一句"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的,这句话就能把股东拉进来还债。 一、案情简介 案情经过:欠债公司悄悄注销了 上海一家电子印章公司欠杨某47万多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公司不还钱,杨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一查:经营场所人去楼空,账上没钱,案件只能终本。 按说到这一步,故事该结束了。但杨某没有放弃,做了一件关键的事——去工商局调了这家公司的注销档案。 档案里的《注销清算报告》写着这么一句话:"股东会确认上述清算报告,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股东王某、刘某都在下面签了名。 这就是俗称的"保结承诺"——公司注销时,股东向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