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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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所内律师拓宽跨境执业渠道、明晰海外业务开拓路径,夯实卓建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实力,2026年6月15日下午15时至17时,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在12楼沙龙区开展《OLQE备考、注册外地律师、中国律师出海与海外业务开拓》专题沙龙。本次活动由卓建港澳台事务委员会秘书谭梦娜律师主持,众多有志深耕涉外、跨境业务的律师同仁到场参与。本次讲座由两位资深跨境法律专家带来满满的实务干货,现场交流氛围浓厚热烈。首先,梁姣龙律师率先开启分享。梁律师是香港执业律师、美国纽约州律师,曾在2025年一次性通过香港海外律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OLQE)。她先是梳理了内地律师取得香港事务律师身份的两条主流途径,并将分享重心放在适配多数内地律师的OLQE报考路径。结合自身2025年一次性通关OLQE的实战经历,梁律师细致拆解备考全流程,从培训机构筛选、分阶段学习规划到备考心态调整,给出可落地的实操建议。同时,她结合近十年跨境法律服务从业经验,剖析考取OLQE资质对职业发展的短期赋能与长期价值,结合行业一线见闻解读香港法律服务市场生态,梳理跨境家事、跨境企业服务等高频涉港业务类型,强调内地律师出海拓展业务,既要主动拥抱跨境市场机遇,也要立足自身专业根基,发挥内地法律执业独有优势。卓建所合伙人、港澳台委主任陈植锋律师紧随其后开启分享。身为内地执业律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及澳洲注册外国律师,他聚焦中国律师与律所出海发展核心议题,梳理当前国内律所境外布局主流模式,分阶段讲解个人律师、律所团队适配的海外市场拓展策略。陈律师着重提示境外执业合规要点,点明不同司法辖区均存在明确执业限制,想要平稳开展海外业务,必须吃透当地商业规则、收益分配逻辑,以完备的行业认知构建风险防控屏障,为在场律师规避跨境执业潜在风险提供清晰指引。干货分享结束后,活动进入互动问答环节。在主持人谭梦娜律师的有序引导下,参会律师踊跃举手提问,现场讨论氛围热...
發佈時間: 2026 - 06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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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书字号:(2022)粤0608执异69号执行裁定书案由:案外人异议一、基本案情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严某华、严某敏与关某峰民间借贷纠纷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某汽车销售公司、某物业公司、严某华、严某敏需分期履行债务。因义务人未履行,关某峰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粤0608执432号。执行过程中,法院于2022年6月8日冻结某汽车销售公司名下中国银行账户(尾号7951××)。另查,严某系某汽车销售公司职员,2021年12月12日生育一孩,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定其生育津贴为24003.84元,并于2022年5月16日将该津贴拨付至某汽车销售公司案涉账户(附言“生育津贴支付”)。案涉账户在接收津贴前余额为193.25元,2022年5月17日支出“对公手机短信服务费”“电子银行服务费”合计900元;2022年6月21日,法院扣划账户剩余款项23304.25元。严某遂提出案外人异议,请求:1. 撤销(2022)粤0608执432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 解除对案涉账户23304.25元的扣划措施。二、裁判要旨本案系案外人基于银行存款提出的执行标的异议,核心在于案涉银行存款是否具有特定化属性。法院经审查认为:货币为种类物,一般以占有状态认定所有权,但特定情形下需结合款项性质、流转轨迹等因素判断是否“特定化”。本案中,严某提交的生育津贴核...
發佈時間: 2026 - 0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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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兰兰律师凭借在数字经济与数据合规领域的深厚积淀与专业实力,成功获聘海南省大数据产业联盟专家委员会专家一职,聘期自2026年01月20日至2027年01月19日。此次获聘,是海南省大数据产业联盟对李兰兰律师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更搭建起一座以法律实务赋能海南大数据产业升级、助力区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桥梁。李兰兰律师表示,大数据产业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支柱,其规范发展与创新升级离不开专业力量的深度参与。未来一年的聘期里,她将立足自身在数据合规、数字经济法治建设等领域的实务经验,积极履职尽责,为联盟在行业标准制定、数据要素治理、合规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撑。2025年12月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这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建设进入新阶段,也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作为国家数字经济战略布局的关键节点,海南自贸港凭借封关后的政策红利与制度创新优势,正全力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李兰兰律师的此次获聘,恰逢海南自贸港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其专业的法律实务能力将与自贸港的战略发展需求深度契合,助力海南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跨境数据流动合规等前沿领域探索实践,为国家数字经济战略在海南的落地生根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推动海南大数据产业在自贸港的政策沃土上实现合规化、国际化、高质量发展。 来源|魏安迪审核|李兰兰、品宣部编辑|卓小豸
發佈時間: 2026 - 0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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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应顾问单位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邀请,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植锋律师携团队成员赴企业开展两场定制化法律培训,系统覆盖日常法律合规、劳动人事合规及合同合规三大核心板块。首场培训采用“全员普适+管理层精准赋能”分层模式。上半场,团队邹利律师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提升法律意识 构筑法律防火墙”为主题面向全员授课,结合真实实务案例,深度解析合同签订与履约、印章管理、职务行为、知识产权等高频风险点,同步传授实用合规技巧,助力全员筑牢法律认知基础。下半场,邹利律师针对管理层开展“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聚焦劳动合同订立、工资工时、履约变更(调岗调薪解约)、员工管理等核心环节,系统梳理劳动人事风险隐患并提供可落地的操作指引。团队负责人陈植锋律师全程参与,针对现场个性化问题逐一答疑并补充专业见解,进一步强化培训内容的实操价值。 第二场培训由陈植锋律师亲自主讲,主题聚焦“外销型科技企业常见英文合同及风险讲解”。凭借深厚的涉外法律实务积淀,陈植锋律师紧密结合该顾问单位外销业务实际,从企业核心利益与合同立场出发,细致拆解业务全流程中保密协议、销售合同、经销协议、开发协议、采购协议及中介协议等关键合同的核心条款,深入解读跨境合规要求,精准填补了业务团队在涉外合同处理中的知识盲区。 这两场定制化培训精准回应了企业业务与管理痛点,获得该顾问单位的高度认可,为其规范运营、风险防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發佈時間: 2026 - 01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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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下午,由卓建律师事务所公益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卓建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专业委员会联合华派星石 (深圳) 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主办的 “企业出海法律风险防范沙龙” 圆满举行。本次沙龙聚焦企业出海痛点,通过专业分享、资源对接与战略合作,搭建出海合规交流平台,为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切实指引。 活动伊始,参会嘉宾参观了卓建法律博物馆,沉浸式感受法律文化的深厚底蕴与卓建律所的专业积淀。随后,卓建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委主任金振朝律师详细介绍了律所发展历程、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及专业团队优势,展现了卓建在助力企业出海领域的扎实实力。 华派星石(深圳)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彭校长率先带来专题分享,深度剖析当前企业面临的订单下滑等市场困境,并给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增长破局方案。他提出,破局需三步走:一是“换思维”,引导企业跳出固有认知,发现全球市场的隐形万亿蓝海;二是“练内功”,提醒企业避开出海路上的致命“学费坑”,筑牢合规与运营基础;三是“借资源”,强调无需重复 “发明轮子”,应善用专业平台资源加速全球化进程。彭校长还介绍了星石出海作为企业全球化 “能力基建” 伙伴的核心价值,呼吁企业立即行动,主动成为市场破局者。 作为广东省及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卓建律所高级合伙人、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林凤律师带来企业出海主题分享,凭借其深耕国际贸易与境外投资领域的丰富经验,为参会者献上满满干货。她从“为什么要出...
發佈時間: 2026 - 01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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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马来西亚凭借稳定的经济环境、优越的地理位置及友好的投资政策,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热门目的地之一。无论是布局制造业项目,还是设立商业实体拓展本地业务,了解当地的审批规则与注册流程都是成功落地的关键。本律师团队结合协助客户出海马来西亚的实践经验,系统梳理制造项目审批要求及各类商业实体的注册要点,助力企业高效合规投资。一、制造项目审批(一)1975年工业协调法若计划在马来西亚开展制造相关业务,需重点关注《1975年工业协调法》(ICA)的相关规定。1975年工业协调法(ICA)要求从事制造活动的公司申请由投资、贸易和工业部(MITI)批准的制造许可证。此项要求仅针对股东资金在250万令吉及以上或雇用75名及以上全职带薪员工的制造公司。制造许可证的申请应提交给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为避免理解偏差,这里还需要明确三个关键定义:1.“制造活动”是指为了使用、销售、运输、交付或处置的目的,制造、改变、混合、装饰、完成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或改造任何物品或物质;包括零件组装和船舶修理,但不包括通常与零售或批发贸易相关的任何活动。2.“股东资金”是指公司实收资本、储备金、股份溢价账户余额以及损益分配账户余额的总额:(1)实收资本是指优先股和普通股,不包括以重估固定资产所产生的资本公积金发行的红股。(2)储备金是指除重估固定资产所产生的任何资本公积金以及折旧、更新或重置准备金和资产价值...
發佈時間: 2026 - 01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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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企业重要的资产和竞争优势来源。一些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或披露其他企业的数据,严重损害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合法性。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中第13条第三款“数据保护专条”的出台,为企业在数据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提供了新的法律武器。尽管“数据保护专条”对非法技术措施、不正当获取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但没有将最高院典型案例中广受关注的“同质化替代”还是“实质性替代”的判断要件纳入,这就留下了是否需要以数据爬取行为造成“实质性替代”作为判断要件的难点与争议,问题的存在也给特定场景下的数据爬取行为留下了正当性空间。未雨绸缪,平台经营者需做好数据合规措施,律师建议如下:一、构建数据分级保护体系1.核心商业秘密数据:对于如客户名单、技术参数等构成核心商业秘密的数据,采用加密存储技术,确保数据在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数据被窃取或篡改;实施权限分级管理,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赋予不同的访问权限;同时结合《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2.一般商业数据:像用户浏览记录、市场调研数据等一般性商业数据,企业需通过平台规则声明,明确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规则,告知用户和第三方数据的使用范围和限制;通过数据接口授权,严格控制第三方对数据的访问和使用,确保数据的使用符合企业的利益和...
發佈時間: 2026 - 01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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