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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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债权人以为,拿到生效判决书就万事大吉,殊不知对方早已串通他人,用假借条、假离婚、假交易等手段,背地里打一场“合法”的假官司,悄悄转移资产、掏空可执行财产,直接卡死你的执行路径。更隐蔽的是,这些虚假诉讼套路都披着“正规”外衣,有判决书、过户手续、流水记录加持,普通人根本看不破、摸不透,稀里糊涂就吃了大亏。今天,李阅桐律师结合实务案例和法律条款,一次性拆透4类最高发的虚假诉讼套路。一、4类高发虚假诉讼套路虚假诉讼的核心目的,是通过捏造民事纠纷、伪造证据,借助司法程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本质是对司法权威的践踏,更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结合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以下4类套路最为常见:套路一:串通亲友,捏造虚假债务抢先执行这是最泛滥、最易操作的一种虚假诉讼。债务人欠大额债务后,为避免资产被查封,找亲友、亲信串通,捏造虚假借贷关系,补签假借条、走形式流水,再让亲友抢先起诉自己,拿到生效判决后,以“优先受偿”名义划走房产、存款等核心资产,等真实债权人申请执行时,债务人早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实务案例:周某琼、邓某泉夫妻二人欠下高额债务,债权人余某勤起诉后,法院判决二人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约580万元。为逃避执行,二人与亲属周某成串通,捏造220万元的虚假借款协议,通过循环转账制造资金流水,将名下两套房产抵押给周某成。随后周某成起诉二人,法院基于虚假证据出具调解书,二人趁机将房产抵偿给周某成并出售,导致余某勤的债权无法实现。最终,三人因构成虚假诉讼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套路二:假离婚分割财产,变相转移资产债务人临近诉讼、执行阶段,与配偶火速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所有房产、商铺、存款归配偶所有,所有债务由自己承担”,看似“净身出户”,实则是通过离婚的合法形式,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规避还款义务。这种套路手续齐全,普通人很难找到突破口。实务案例:张某拖欠李某工程款80万...
發佈時間: 2026 - 05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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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资金流转的链条型刑事犯罪中,“主观明知”的认定往往是罪与非罪的核心边界。尤其是从事存在行政违规风险的商事活动,一旦交易资金牵扯上游犯罪,行为人极易被推定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笔者近期承办了一起银行承兑汇票买卖涉赃款案件,被告人在账户被公安止付后更换账户继续交易,后续账户流入167.5万元网络诈骗赃款,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指控,并建议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经辩护人全程无罪辩护,法院最终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被告人主观明知,判决四被告人全案无罪。
發佈時間: 2026 - 03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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