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资讯文章

News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代理“小产权房”买卖吗?

日期: 2021-06-05
瀏覽次數: 1073

作者:董云健、蔡城英


深圳房地产市场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2021年2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发布之后,深圳的二手房市场成交量明显降低,随之大量“小产权房”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5月初,央视新闻报道深圳“小产权房”交易火爆、价格上涨之后,深圳各区都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加强了对“小产权房”的监管。

虽然“小产权房”的买卖行为是双方自愿的民事行为,但其买卖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在律师界,律师不办理“小产权房”买卖的见证业务基本已经是常识,那么房地产经纪机构能否为“小产权房”的买卖提供居间服务呢?本文将结合现有法律规定,探讨分析如下。


一、小产权房的概念

相关法律文件并未对“小产权房”作出明确界定或者说明,这一概念形成于房地产的交易市场,因其概念深入人心,部分新闻媒体或者官方文件也会直接使用这一概念。

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指出,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这是唯一一份以国家部委名义印发专门规定“小产权房”工作的文件,在这里,也非常明确地指出销售、购买均不受法律保护。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代理“小产权房”买卖吗?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6修正) 》第三条,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即人们日常生活中所称的“中介”。

虽然“小产权房”的形式多样,也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其基本上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没有权属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 》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因此,根据该条规定,深圳的大部分小产权房基本可以归类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房产。只是该法并未规定违反该三十八条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6修正)》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房地产中介机构禁止的行为,其中包含“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该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对应的罚则,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因此,“小产权房”因其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而属于不得转让的房地产,房地产机构为不得转让(禁止交易)的房地产提供经纪服务,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6修正)》,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案例分享

深圳市F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屋销售代理及部分房屋出租业务的公司,其于2018年8月为某套小产权房的买卖提供居间服务,在客户发现无法过户时,引发争议,客户投诉至L区房地产主管部门。L区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6修正)》等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中介机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3万元。该处罚决定书经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审查,准许强制执行。



0
News / 推荐新闻 More
2026 - 04 - 30
卓建(重庆)律师事务所2026年4月16日,卓建(重庆)律师事务所特邀本所合伙人、副主任陶朝伍律师,开展《青年律师的执业成长与业务开拓》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立足行业实景、聚焦青年痛点、输出实战方法,为全所青年律师带来一场兼具高度与温度的成长赋能课。2026年4月24日,长期深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凤律师应邀来到重庆分所,以《出海那些事》为题,为重庆分所同仁带来了一场兼具视野高度与实务深度的业务指导培训。卓建(马鞍山)律师事务所一年一度的濮塘庙会如期而至,热闹非凡。为切实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卓建(马鞍山)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团队走进庙会现场,开展公益法律咨询志愿服务,以专业力量护航民生,让法治温暖触手可及。 为持续提升律师案件办理质效、精进专业能力,卓建(马鞍山)律师事务所吴其银律师开展案件办理全过程复盘专题讲座,以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为同仁带来一...
2026 - 04 - 30
一、2026年慈善信托第一季度发展情况简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全国慈善信托累计备案2846单,累计备案规模1088265.46万元(约108.83亿元)。季度内新设立慈善信托68单,新增设立规模44729.28万元;另有53单慈善信托发生追加,追加规模19538.65万元,合计新增规模64267.93万元。总体看,第一季度慈善信托新增设立数量同比下降34.6%,但新增设立规模同比增长271.5%。“昆仑信托·雅戈尔东方理工教育发展慈善信托”由雅戈尔集团、宁波市海曙区慈善总会共同发起设立,备案规模达2亿元,系宁波市迄今为止单笔到位规模最大的慈善信托。该慈善信托属于典型的企业家教育捐赠与慈善信托工具相结合的实践案例,通过信托机制实现教育资金的规范管理与长期运作,体现了慈善信托在服务高等教育发展及区域战略中的功能延伸。二、《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于2026年4月1日施行民政部、国...
2026 - 04 - 30
近日,卓建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取得新进展。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涉外部副主任陈植锋律师正式获批成为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注册外国律师(Registered Foreign Lawyer, Victoria),并已纳入当地法律监管体系管理。该资格由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法律监管机构依法核准与监管,适用于在澳大利亚从事外国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外国律师可在当地从事其本国法律及国际法律事务相关业务,并参与跨境法律服务协同。依托中国律师执业资格、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资格与澳大利亚注册外国律师资格的结合,陈植锋律师在跨境交易结构设计、法律风险评估、中澳法律衔接、境外法律意见整合及跨境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将进一步提升。陈植锋律师此次取得澳大利亚注册外国律师资格,是卓建律师事务所在澳大利亚法律服务领域的重要进展之一。该项资质的取得,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本所在中澳跨境法律服务中的协调能力与...
2026 - 04 - 29
2026年4月28日,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一行到访卓建调研。卓建高级合伙人、执委会副主任、公益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金振朝律师,高级合伙人、执委会副主任、纪律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张金寿律师,执委会委员、一体化运营委员会主任黄力维,纪委副书记邱建辉律师,以及边疆律师热情接待并参与座谈。 金振朝主任汇报了卓建在公益法律服务方面的实践情况。他表示,卓建目前持续积极开展法律博物馆研学、法律讲座等公益项目;同时组织律师参与街道公益值班,此外,为了提升律师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卓建还开设了疑难案件会诊机制,通过集体讨论提升律师办案水平。他表示,律所也将持续提升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平台资源优势,切实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更高质量发展。福田区司法局一行对卓建在法律援助与公益事业方面取得的成果给予肯定。目前,福田区新一届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已组建完成,此届实行“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班委制”,卓建作为福田区法律援助...
Copyright ©2017 - 2020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11-13楼
电话:0755-33377408
邮编:330520
  • 您的姓名:
  •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电话:
  • *
  • 传真:
  • *
  • 邮箱:
  • *
  • 邮政编码:
  • *
  • 留言主题:
  • *
  • 详细说明:
  • *
在线留言  
关注我们  
  • 手机网站
  •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