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资讯文章

News

卓建专业|产品质量合规:(一)合同有无约定质量标准,对企业的影响?

日期: 2025-12-19
瀏覽次數: 1421


在产品交易过程中,很多公司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并无对质量标准的约定,以致出现诸多质量争议。有约定质量标准和没有约定质量标准,对企业的影响如何?尧律师从法律层面给大家讲解一下。

一、我国法律对标准的分类

根据我国《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法律将产品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也即是说,国家强制性标准是最低的标准,其他标准均要高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当合同未约定质量标准,该如何确定产品的质量标准

《民法典》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也就是说,在合同当事人对质量标准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产品质量标准的认定判断是有顺位的,顺位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1.优先适用强制性国家标准

根据《民法典》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合同对质量标准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先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根据《标准化法》第十条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可以看出国家强制性标准涉及的范围是特定的,故其数量没有那么多。故很多产品均需要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指引。

2.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适用推荐性国家标准

根据《民法典》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适用推荐性国家标准。根据《标准化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可以看出,推荐性国家标准对行业起引领作用,故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要求较高。

3.无推荐性国家标准的,适用行业标准

根据《民法典》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无推荐性国家标准的,适用行业标准。根据《标准化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于行业国家系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故行业标准的要求也较高。

4.无行业标准的,适用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根据《民法典》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无行业标准的,适用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如何理解“通常标准”、“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一般来说,“通常标准”指一般标准或平常标准,可以理解为不低于合同履行地的平均水平,也就是当事人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是合理的而且最低质量要求达到平均水平。“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是指根据当事人所订立具体合同的合同目的来确定质量标准。因为没有约定,所以从合同目的进行判断,比如要买A产品,提供了B产品,显然不符合合同目的,不符合标准。

三、合同效力对质量标准约定的影响

合同效力是决定合同质量标准约定是否有效的基本前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非存在约定无效情况,约定有效。无效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虚假意思表示。具体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场景,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至少要符合两类标准,即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

根据《标准化法》第二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根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强制性标准包括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遵守。

企业标准是企业自主制定的标准,理应遵守。那是否所有企业都需要制定企业标准呢,显然不是。根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故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国家才强制要求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国家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故国家对企业标准的要求是不得违反强制性标准,且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应制定企业标准。

四、合同是否约定质量标准对企业及交易影响

当合同约定了质量标准,首先看该标准是否不低于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如果不低于,则适用约定。如果低于,则适用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基于此前论述,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较高,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或技术实力没有那么强的企业,可以制定企业标准,因为企业标准可以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当合同没有约定质量标准,可能要适用国家标准,如果企业本身并没有达到国家推荐性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可能会发生产品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容易出现产品不合规,导致被行政处罚。出现了产品质量纠纷、产品责任纠纷,因产品不符合标准,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如果属于假冒伪劣产品,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企业执行的标准关乎企业的经营成本、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及发生争议后的处理,故建议企业合法合规进行操作。

作者简介


卓建专业|产品质量合规:(一)合同有无约定质量标准,对企业的影响?

尧先恒律师

专业领域:民商事诉讼仲裁及劳动仲裁;常年法律顾问;商事非诉业务。

卓建专业|产品质量合规:(一)合同有无约定质量标准,对企业的影响?


来 源|尧先恒

审核|王相阳、品宣部

编辑|卓小豸 


0
News / 推荐新闻 More
2026 - 04 - 30
卓建(重庆)律师事务所2026年4月16日,卓建(重庆)律师事务所特邀本所合伙人、副主任陶朝伍律师,开展《青年律师的执业成长与业务开拓》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立足行业实景、聚焦青年痛点、输出实战方法,为全所青年律师带来一场兼具高度与温度的成长赋能课。2026年4月24日,长期深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凤律师应邀来到重庆分所,以《出海那些事》为题,为重庆分所同仁带来了一场兼具视野高度与实务深度的业务指导培训。卓建(马鞍山)律师事务所一年一度的濮塘庙会如期而至,热闹非凡。为切实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卓建(马鞍山)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团队走进庙会现场,开展公益法律咨询志愿服务,以专业力量护航民生,让法治温暖触手可及。 为持续提升律师案件办理质效、精进专业能力,卓建(马鞍山)律师事务所吴其银律师开展案件办理全过程复盘专题讲座,以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为同仁带来一...
2026 - 04 - 30
一、2026年慈善信托第一季度发展情况简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全国慈善信托累计备案2846单,累计备案规模1088265.46万元(约108.83亿元)。季度内新设立慈善信托68单,新增设立规模44729.28万元;另有53单慈善信托发生追加,追加规模19538.65万元,合计新增规模64267.93万元。总体看,第一季度慈善信托新增设立数量同比下降34.6%,但新增设立规模同比增长271.5%。“昆仑信托·雅戈尔东方理工教育发展慈善信托”由雅戈尔集团、宁波市海曙区慈善总会共同发起设立,备案规模达2亿元,系宁波市迄今为止单笔到位规模最大的慈善信托。该慈善信托属于典型的企业家教育捐赠与慈善信托工具相结合的实践案例,通过信托机制实现教育资金的规范管理与长期运作,体现了慈善信托在服务高等教育发展及区域战略中的功能延伸。二、《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于2026年4月1日施行民政部、国...
2026 - 04 - 30
近日,卓建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取得新进展。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涉外部副主任陈植锋律师正式获批成为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注册外国律师(Registered Foreign Lawyer, Victoria),并已纳入当地法律监管体系管理。该资格由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法律监管机构依法核准与监管,适用于在澳大利亚从事外国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外国律师可在当地从事其本国法律及国际法律事务相关业务,并参与跨境法律服务协同。依托中国律师执业资格、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资格与澳大利亚注册外国律师资格的结合,陈植锋律师在跨境交易结构设计、法律风险评估、中澳法律衔接、境外法律意见整合及跨境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将进一步提升。陈植锋律师此次取得澳大利亚注册外国律师资格,是卓建律师事务所在澳大利亚法律服务领域的重要进展之一。该项资质的取得,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本所在中澳跨境法律服务中的协调能力与...
2026 - 04 - 29
2026年4月28日,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一行到访卓建调研。卓建高级合伙人、执委会副主任、公益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金振朝律师,高级合伙人、执委会副主任、纪律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张金寿律师,执委会委员、一体化运营委员会主任黄力维,纪委副书记邱建辉律师,以及边疆律师热情接待并参与座谈。 金振朝主任汇报了卓建在公益法律服务方面的实践情况。他表示,卓建目前持续积极开展法律博物馆研学、法律讲座等公益项目;同时组织律师参与街道公益值班,此外,为了提升律师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卓建还开设了疑难案件会诊机制,通过集体讨论提升律师办案水平。他表示,律所也将持续提升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平台资源优势,切实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更高质量发展。福田区司法局一行对卓建在法律援助与公益事业方面取得的成果给予肯定。目前,福田区新一届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已组建完成,此届实行“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班委制”,卓建作为福田区法律援助...
Copyright ©2017 - 2020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11-13楼
电话:0755-33377408
邮编:330520
  • 您的姓名:
  •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电话:
  • *
  • 传真:
  • *
  • 邮箱:
  • *
  • 邮政编码:
  • *
  • 留言主题:
  • *
  • 详细说明:
  • *
在线留言  
关注我们  
  • 手机网站
  •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