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资讯文章

News

动态|卓建李兰兰律师参编《数据资产管理数据质量评价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日期: 2026-08-17
瀏覽次數: 174

近日,由中国电子协会牵头编制的团体标准T/CIE 382-2026《数据资产管理 数据质量评价规范》,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官网:https://www.ttbz.org.cn/)正式对外发布,该标准自2026年3月25日起全面实施。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李兰兰律师作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全程参与标准的研讨与编制工作,依托深厚的数据合规实务积累,为标准的合规框架设计与场景化落地贡献了专业力量。

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深化,数据资产入表、数据交易流通、数据价值评估等新兴业务场景快速落地,数据质量作为决定数据资产价值的核心基础,其标准化、可量化的评价体系已成为行业发展的迫切需求。本标准的出台填补了数据资产质量评价领域的专项规范空白,衔接起数据治理、数据确权、资产估值与合规流通的关键环节,为各类主体开展数据质量建设提供了清晰、可落地的操作指引。

《数据资产管理 数据质量评价规范》系统界定了数据资产、数据质量等核心术语定义,确立了客观公正、标准规范、透明可验证、持续改进的四项评价原则,构建起涵盖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唯一性、时效性、可访问性、收益性8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的多维度评价体系,配套明确了指标计算方法、全流程评价步骤与四级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动态|卓建李兰兰律师参编《数据资产管理 数据 质量评价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动态|卓建李兰兰律师参编《数据资产管理 数据 质量评价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李兰兰律师是国内最早深耕数据合规赛道的专业律师之一,长期聚焦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要素流通、数据资产化、人工智能数字治理等交叉前沿领域,曾参与编制《数据安全合规评估办法》《数据交易合规评估规范》《数据确权授权的流程与技术规范》《跨境可信数据运维管理规范》等多项标准编制,兼具扎实的理论积淀与丰富的项目实操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标准制定中的合规边界与产业落地需求。

此次参与该标准的起草编制,是卓建数据合规团队将一线实务经验沉淀为行业公共规范、赋能数据要素市场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实践成果。下一步,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数据合规团队将持续深耕数字经济法律服务赛道,深度参与数据要素领域的标准制定与制度完善,以专业法律服务护航数据要素安全有序流通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律师简介

动态|卓建李兰兰律师受邀为2026年广东省涉外人才研修班授课,赋能跨境电商数据合规

李兰兰律师

◎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卓建合规研究院副院长、数据合规中心主任

◎国际认证EXINDPO(数据保护官) 

◎国际认证EXINISO(信息安全官) 

◎CISP-PIP(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员) 

◎ISO 55013数据资产管理标准 全球首批审核员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师(高级)

◎IISACA(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协会)特约讲师

◎IDAC全球数据资产理事会专家

◎国际数据和人工智能管理协会法律数据专委会主任

◎国际争议解决与风险管理协会Web3数字资产争议解决专委会副主席、Web3数字资产仲裁院副院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委委员 

◎中国信通院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推进小组专家

 ◎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和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I(ISC)²(国际信息系统安全认证联盟)2021年度“最佳讲师奖/最佳传道奖”

◎2025大湾区数智化、AI和数据融 合成果应用卓越贡献奖

◎2025LegalOne粤港澳大湾区TMT律师15强

◎2026胡润智榜大中华区卓越推荐律师(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行业先锋+律师

◎参编《民营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读本》等法律著作

拥有25年法律服务经验,专注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为企业提供: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建设,GDPR合规体系建设、隐私政策起草与修订,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和审计,产品设计合规审查整改,软件开发数据合规、开源合规、第三方数据合规管理,数据跨境风险评估,数据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数据合规培训和文化建设,与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相关刑事风险诊断,数据交易合规服务,政府首席数据官顾问服务,数据权益相关纠纷的解决,协助企业进行ISO27001/ISO27701/37301等国际标准认证;拥有自主研发的合规测评工具,提供定制化合规管控软件和治理平台。

 

来 源|魏安迪

审核|李兰兰、品宣部

编辑|卓小豸




0
News / 推荐新闻 More
2026 - 08 - 24
8月21日下午,深圳市湖北商会会长曾胜学一行到访卓建律师事务所(总所)交流指导。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建华律师主持会议,创始合伙人李国民律师对曾胜学会长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卓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专业布局与文化建设。双方围绕法律服务、商会合规建设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现场气氛热烈。深圳市湖北商会副会长、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等参加了此次交流活动。会前,卓建所主任、执委会主任、创始合伙人杨林律师,合伙人彭建华律师在所内热情接待了曾胜学会长一行。双方进行了亲切交流,并一同参观了卓建所的办公环境与文化展示区域,为随后的座谈交流奠定了融洽基础。一、座谈交流:凝聚共识,共话合作座谈会上,彭建华律师首先代表卓建律师事务所对深圳市湖北商会会长一行的到访表示诚挚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会议安排。随后,李国民律师围绕卓建所的发展历程、组织架构、专业中心、业务领域、品牌荣誉及文化建设作了全面介绍。李...
2026 - 08 - 21
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除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事由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此为合同严守原则的基本要求。但在民商事交易实践中,部分合同会陷入典型的僵局状态:守约方依法享有解除权却拒绝行使,违约方意欲从合同约束中脱离,却不具备单方解除的法律依据。该局面既造成交易资源持续闲置浪费,又需要防范违约方借助合同僵局规则恶意脱身、转嫁自身违约成本,如何实现二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是民商事审判中的难点问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范,对违约方申请司法终止合同关系的适用条件展开梳理与分析。一、制度定义与法律性质在合同僵局情形下,违约方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该项权利性质为司法终止请求权。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能否终止,应当由裁判机关结合全案事实作出实体判断,并不因违约方单方发出通知即发生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在立法表...
2026 - 08 - 21
担保制度作为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法律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担保实务中,担保合同因各种原因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屡见不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二款及第六百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法释〔2020〕28号,以下简称《担保制度解释》)第十七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区分了“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与“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两种情形,分别规定了担保人的赔偿责任。关于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所承担赔偿责任的性质,我国民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其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这一判断对于准确界定担保人的赔偿范围、合理分配各方当事人的风险负担,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
2026 - 08 - 21
医院账户被冻,说是“医保账户”就能躲债吗?——医保结算款 vs 医保基金的区分在强制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经常会以“账户性质特殊”为由请求法院解除冻结。其中,医院最常用的挡箭牌之一就是声称被冻结的是“医保账户”,里面资金涉及老百姓的“救命钱”,不能执行。然而,并非所有带有“医保”字样的账户都享有绝对的司法豁免权。今天这个案例就为您厘清一个关键概念:医保结算款账户 ≠ 医保基金账户。一、案情简介 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医疗机构执行异议案件。2018年11月,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医院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认,某医院需分期支付租金等共计664万余元。然而,某医院并未按约全部履行义务。2021年12月,某融资租赁公司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冻结了某医院名下在××银行的账户。面对法院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
Copyright ©2017 - 2020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11-13楼
电话:0755-33377408
邮编:330520
  • 您的姓名:
  •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电话:
  • *
  • 传真:
  • *
  • 邮箱:
  • *
  • 邮政编码:
  • *
  • 留言主题:
  • *
  • 详细说明:
  • *
在线留言  
关注我们  
  • 手机网站
  •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