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资讯文章

News

动态|校所协同育英才!卓建开启2026年西政、中南财大暑期实习新征程

日期: 2026-07-14
瀏覽次數: 279

为深化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双向赋能,打造校所协同育人的行业标杆,7月13日,卓建律师事务所于12楼沙龙区举办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暑期实习生欢迎会。两所高校的法学学子齐聚卓建,正式开启沉浸式法律实务历练之旅。

动态|校所协同育英才!卓建开启2026年西政、中南财大暑期实习新征程

动态|校所协同育英才!卓建开启2026年西政、中南财大暑期实习新征程

动态|校所协同育英才!卓建开启2026年西政、中南财大暑期实习新征程

动态|校所协同育英才!卓建开启2026年西政、中南财大暑期实习新征程

 作为长期深耕法律人才培育的律所,卓建始终将青年法律人的成长纳入核心发展战略,持续为高校学子搭建高质量实践平台。本次欢迎会以一场特殊的文化体验拉开序幕:全体实习生走进全国首家民营法律博物馆——卓建法律博物馆,在馆藏珍贵法律文物与史料中触摸法治发展脉络,为本次实习铺就兼具人文厚度与专业底色的开篇。

动态|校所协同育英才!卓建开启2026年西政、中南财大暑期实习新征程

人才培养与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合伙人徐林林律师为活动致辞。他代表律所向两所高校学子致以诚挚欢迎,并表示卓建始终珍视校方的信任与托付,多年来坚持以精细化带教践行法律人才培育的初心。他寄语全体实习生,在实务工作中深刻体悟法律的实践属性,在真实案件场景中完成理论知识的落地,最终学有所成、满载而归。

 动态|校所协同育英才!卓建开启2026年西政、中南财大暑期实习新征程

随后,两位卓建校友代表登台分享。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代表徐凯律师回顾了卓建与西政多年来在实习共建、课程联动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成果,他建议学子们用实务视角拓宽法律认知边界,用专业能力解决现实法治问题。

动态|校所协同育英才!卓建开启2026年西政、中南财大暑期实习新征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代表张照超律师则结合自身的成长经历,鼓励大家主动争取实操机会,在一线工作中积累经验,同时也向同学们全面介绍了卓建的综合平台优势,诚挚邀请大家未来正式加入卓建大家庭。

 动态|校所协同育英才!卓建开启2026年西政、中南财大暑期实习新征程

一体化运营委员会主任黄力维向学子们系统解读了卓建特色一体化运营模式。他介绍,卓建通过全所资源整合与统一管理,搭建起标准化法律服务体系与全域知识管理平台,能够为实习生提供全方位、规范化的实务学习环境。他同时向同学们传递了卓建浓厚的“家文化”理念,欢迎大家在卓建安心探索、大胆实践,在轻松包容的氛围里收获成长。

 

动态|校所协同育英才!卓建开启2026年西政、中南财大暑期实习新征程

动态|校所协同育英才!卓建开启2026年西政、中南财大暑期实习新征程

动态|校所协同育英才!卓建开启2026年西政、中南财大暑期实习新征程

在后续的专项赋能环节,一体化运营中心工作人员围绕卓建概况、实习管理制度与工作安排进行了细致宣讲;行政办公室及合规工作人员则带来案卷归档、合规风险防控等核心实务技能培训,通过真实案例场景演示,帮助同学们快速完成从理论到职场实务的顺利过渡。

动态|校所协同育英才!卓建开启2026年西政、中南财大暑期实习新征程

自2023年起,卓建先后与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建实习基地,逐步构建起“文化浸润-体系带教-全场景实操”的全链条青年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本次暑期实习活动,是卓建推动校所深度融合的又一关键实践。未来,卓建将继续秉持“全方位赋能、精细化培养”的人才培育理念,持续深耕校所共建,为青年法律从业者的成长筑牢实践基石,为法治行业输送更多新锐力量。

来源|品宣部

审核|执行委员会

编辑|卓小豸


0
News / 推荐新闻 More
2026 - 07 - 24
在刑事辩护实务中,笔者经常遇到这样一类案件:当事人被指控受贿,但涉案款项明明有借条、有利息约定、有资金流转记录,怎么看都像是一笔正常的民间借贷。然而检察机关认为,这不过是“以借为名”的受贿——借条是假的,借钱是假的,只有权钱交易是真的。当事人家属往往感到困惑:明明有借条,怎么就成了受贿?而作为辩护律师,我们也常面临两难——如果仅以“有借条”进行形式辩护,往往收效甚微;如果不作实质抗辩,又无法有效回应控方的指控逻辑。事实上,借款型受贿是当前职务犯罪案件中争议最大的类型之一。它主要表现为两种形态:“以借为名”受贿(国家工作人员以借款名义向他人索取或收受财物)和“放贷收息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主动出借资金,以收取“利息”变相收受贿赂)。这两种形态的棘手之处在于:真实的民间借贷与借款型受贿在客观行为上高度相似——都发生了资金交付,甚至都有借条和利息约定。2003年《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
2026 - 07 - 24
一、案情简介在商事交易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似乎天经地义,但有时候“交货”不仅是给货物,还包括一张小小的发票。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中只约定了给钱,没约定给票,收款方拒开发票、付款方因此扣留税款,这究竟算不算违约?如果算违约,高达50万元的违约金又是否合适?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等三人与被执行人某钢结构公司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民事调解书:钢结构公司需分期返还钢材款共计173万余元,并约定若未按期付款,需另行支付违约金50万元。到了履行期,被执行人钢结构公司在第一期付款时提前了一个月支付,但索要发票未果,在支付第二期尾款时扣除了本应开具发票所涉及的税款近20万元,随后将剩余款项打到了申请执行人账户。经案件承办法官进行释明后,钢结构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将扣留的税款支付至指定账户。然而,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等人却并不买账,他们以钢结构公司逾期付款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2026 - 07 - 24
打赢了官司,公司账上却一分钱没有,老板个人吃香喝辣,债权人只能干瞪眼?这是很多执行案件的真实困境。当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 “无财产可供执行” 时,案件往往陷入终本僵局。但这并不意味着钱一定要不回来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符合法定情形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让股东个人掏钱还债。本文结合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典型生效判例,用通俗的案例讲清实务中最常见的追加股东裁判规则,帮你破解 “公司没钱、老板脱身” 的执行死局。一、公司虚假清算就注销?股东直接担责典型案例:成都某物流公司起诉某成都公司胜诉,进入执行后发现公司已经注销。经查,该公司股东明知有生效判决未履行,仍制作 “所有债务已清偿” 的虚假清算报告,向工商局办理了注销登记,还书面承诺 “清算报告如有虚假,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裁判规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明知公司有未清偿债务,仍以虚...
2026 - 07 - 23
导读2026年5月1日,新《海商法》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为系统把握新法要点,推出"新《海商法》深度解读"系列文章,围绕新法核心条款的立法背景、裁判演进与实务要点进行深入剖析。本系列涵盖目的港无人提货、货物赔偿额计算、留置内容变化等跨境电商行业及货代行业的热点专题。后续文章将陆续发布,敬请关注。本文作为新海商法的解读系列第四篇,从实务操作角度出发,聚焦留置权的变化及风险点,结合案例、海事法院裁判观点和跨境电商业态特征,提供实务思路。 引言 2023年,广州海事法院审理了一起引发行业广泛关注的跨境电商物流留置权纠纷案[1]。某图公司受某雅公司委托,将两批陶瓷产品从中国运往英国亚马逊仓库。第一批货物顺利送达,第二批货物运抵英国后,因某雅公司拖欠运费,某图公司在英国将货物拦截并留置。随后某图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要求某雅公司支付拖欠运费及拦截...
Copyright ©2017 - 2020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11-13楼
电话:0755-33377408
邮编:330520
  • 您的姓名:
  •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电话:
  • *
  • 传真:
  • *
  • 邮箱:
  • *
  • 邮政编码:
  • *
  • 留言主题:
  • *
  • 详细说明:
  • *
在线留言  
关注我们  
  • 手机网站
  •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