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资讯文章

News

专刊|聚焦证件印章类刑案实务攻防!卓建“灯塔计划” 第一期灼见TALK暨第五期疑难案件会诊活动成功举办

日期: 2026-03-30
瀏覽次數: 1874

2026年3月26日,由中共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委员会、共青团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委员会、卓建公益与社会责任委员会联合主办的“灯塔计划”系列活动——第一期【灼见TALK】暨第五期疑难案件会诊,在卓建律师事务所泰和厅顺利举办。本期活动的主题为“买卖/伪造证件/印章类案件入罪边界与实务攻防”,活动特邀卓建公益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金振朝律师坐镇,疑难案件会诊组成员肖蓉琼、杨洵、王静、耿梦圆、杨炎彬、李浩然、吴俊杰等19位律师共同参与,围绕证件印章类刑事案件的司法认定与控辩策略开展深度实务研讨。

 专刊|聚焦证件印章类刑案实务攻防!卓建“灯塔计划” 第一期灼见TALK暨第五期疑难案件会诊活动成功举办

主讲环节中,蔡诗爽律师以亲办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围绕业内高度关注的三大实务问题展开系统分享:其一,伪造、买卖一个证件或印章,是否必然构成犯罪。蔡诗爽律师指出即便只有一本证照或一枚印章,若用途指向电信诈骗、商事登记、金融开户等高风险场景,仍可能因具有实质社会危害性而入罪。其二,司法机关判断罪与非罪的关键抓手。明确以对象性质、行为方式、用途场景、社会危害性四大维度作为核心判断标准,层层拆解罪与非罪的边界。其三,辩护与控告双视角下的案件组织逻辑。蔡诗爽律师分别围绕证件印章的法定属性、行为完成程度、用途指向及危害后果,构建差异化论证思路与攻防策略。

 专刊|聚焦证件印章类刑案实务攻防!卓建“灯塔计划” 第一期灼见TALK暨第五期疑难案件会诊活动成功举办

针对同类案件办理风险,李新建律师提出两点补充建议:一是同类案件慎重采用无罪辩护策略,优先结合情节争取从轻、从宽处理;二是相关行为极易同时触犯帮信罪,需重视罪名竞合与全案定性。

 专刊|聚焦证件印章类刑案实务攻防!卓建“灯塔计划” 第一期灼见TALK暨第五期疑难案件会诊活动成功举办

本次第一期【灼见TALK】暨第五期疑难案件会诊活动,以已办结疑难案件实战复盘为核心,为青年律师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精准、实用的专业指引,也为“灯塔计划”系列活动注入了全新的实战分享模式。未来,卓建“灯塔计划”将持续深耕专业领域,推出更多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战价值的研讨活动,以专业力量赋能律师成长,以灼见担当践行法治使命。


 

来 源|耿梦圆

审核|金振朝、品宣部

编辑|卓小豸



 


0
News / 推荐新闻 More
2026 - 07 - 29
一直以来,卓建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一体化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各分所成长建设,以调研指导明方向、以专业分享传经验、以资源联动强支撑。近日,卓建总所多位资深合伙人先后赴分所开展指导与专题分享,精准对接分所发展需求,围绕行业发展、人才培养、专业赛道布局等维度输出经验智慧,传递总所资源优势与管理经验。一、调研指导 共探高质量发展路径7月26日,创始合伙人张斌到访卓建(郑州)律师事务所调研指导工作,卓建(郑州)律所党支部书记、执行主任刘宾,主任闫广龙等参与座谈交流。张斌律师详细调研分所日常运营、人才团队搭建、业务布局等核心工作,全面了解分所发展现状,并作《新时代中国律师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思考》专题分享。他围绕行业长远发展,从行业转型底层逻辑、律所高质量发展要义、质量红利突围路径三大维度展开深度解读,以宏观视野与实操价值为分所理清发展思路。 二、灯塔引航 共筑人才发展根基人才培育是卓建律师事务所锚定高质量发...
2026 - 07 - 29
引言截至2026年6月末,私募基金行业存续总规模已达到23.66万亿元,连续9个月创历史新高。在行业体量稳步增长的同时,监管执法持续高压态势——仅6月单月全国就有31家私募机构被公开披露处罚,涉及143次违规行为,其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登记备案、信息披露三类违规占比近六成,构成违规的"重灾区"。9月信息披露新规即将正式落地,监管层对“空壳管理人”的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全行业合规压力进一步升级。本文基于近期处罚案例,梳理高频违规行为,分析监管导向,提炼合规应对建议,供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参考。一、月度监管处罚情况概述本月监管处罚共涉及3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其中,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纪律处分6家,证监会各派出机构监管处分25家,覆盖广东、深圳、海南、北京等10个地区。区域分布上,广东、深圳、海南最为集中,分别涉及6家、5家和4家,三地合计15家,占比达60%,...
2026 - 07 - 29
债主追到前股东头上,一审居然判赔 老陈是供货商,2018年起一直给东莞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供货。从2018年10月起,公司开始拖欠货款,越欠越多。 2020年,老陈把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货款30万余元及利息,股东李某承担连带责任。可执行阶段,公司名下财产早已处置殆尽,老陈只拿回5215.62元,法院裁定终本。钱没要回来,老陈转而追向公司的"前股东"——汤某、蒋某生、蒋某华。三人于2019年1月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另一股东李某后退出公司。 老陈的逻辑是:你们认缴299万,实缴才一部分,没缴完就转让跑路,应在欠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支持了老陈,判决三人在各自欠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人不服,上诉至东莞中院。二审反转:认缴期内转让≠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审法院直接改判,驳回老陈全部诉讼请求。核心...
2026 - 07 - 29
股东转移财产后失联,债权人怎么办?做执行律师这些年,我见过太多这样的场景:官司赢了,判决书到手,去执行却发现——公司账上没钱,法定代表人跑路了,股东也"人间蒸发"了。 债权人拿着胜诉判决,却拿不回一分钱。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已脱敏),聊聊这种"死局"怎么破。赢了官司,输了执行,张总做建材生意,被一家工程公司拖欠货款80万。起诉、判决、申请执行,流程顺利。到了执行阶段,法官一查:公司账户余额3.7元。 公司两名股东李某和王某,持股6:4。张总调查发现:欠款期间,李某把名下两套房产过户给了妻子;王某把股权转让给七十多岁的远房亲戚,本人下落不明。 钱没了,人没了,线索也断了。张总差点放弃。 一、三把"钥匙"破局 第一把: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很多人以为公司欠债只能找公司。但股东未足额出资的,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范围内担责。...
Copyright ©2017 - 2020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11-13楼
电话:0755-33377408
邮编:330520
  • 您的姓名:
  •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电话:
  • *
  • 传真:
  • *
  • 邮箱:
  • *
  • 邮政编码:
  • *
  • 留言主题:
  • *
  • 详细说明:
  • *
在线留言  
关注我们  
  • 手机网站
  •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