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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月300元

日期: 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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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湃


2021年5月3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将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新的高温津贴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2012年制定的高温津贴标准。此次高温津贴的是自2012年来首次调整,较2012年制定的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提高一倍。

较多劳动者对于高温津贴的发放问题存在疑惑,下文将对高温津贴相关问题提供专业解答:

1.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发放高温津贴?

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2.哪一类人群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作业的,此类进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3.在什么时间段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根据广东省新下发的通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的6月10月发放高温津贴。因此,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可在每年的6至10月领取高温津贴,共计五个月时间。

4.高温津贴是否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高温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所以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另外应注意,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并且不得以降温食品替代高温津贴。

5. 用人单位如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是否可以维权?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组织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其次,劳动者还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责令用人单位采取整改措施,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发高温津贴。

最后,如若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综上,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在进行高温作业时所依法享有的工资待遇。根据广东省新下发的通知,目前本省的高温津贴较往年已提高一倍,并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盛夏时节高温作业不易,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履行发放高温津贴的义务。劳动者如若权利受损,也可以按照上文列举的方式维护自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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