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资讯文章

News

卓建专业|公司老板转移财产,可以这样追究其“拒执罪”!

日期: 2026-04-22
瀏覽次數: 1597

导语:官司打赢了,对方公司却成了“空壳”?设备还在,老板换了个马甲开了新公司继续干,老公司账上却没一分钱?公司老板转移财产,可以这样追究其“拒执罪”!

在执行实务中,这恐怕是最让债权人头疼的局面。很多公司老板自以为聪明,利用公司有限责任制度做挡箭牌,通过私账收款、低价转移资产、另立山头等方式掏空公司,试图让生效判决变成“法律白条”。

作为债务执行律师,这种“金蝉脱壳”! 老板们再这么玩,面临的不仅是限高,而是刑事犯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老板们的“常规操作”与法律定性

在讲方法之前,我们先来揭露一下那些“老赖”老板们通常是怎么操作的:

1. 财务混同(私账收款):公司对外做生意,收款码却是法定代表人或财务的微信、支付宝,或者要求客户将货款打入其个人卡、或者用关联公司账户来收款。

2. 恶意转让资产:将公司的机器设备、存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如1折)转让给亲戚或关联方。

3. 另起炉灶(“换马甲”):原公司背着债务,老板重新注册一家新公司,把原班人马、核心设备、业务渠道全部转移到新公司,原公司只剩下一个营业执照(空壳)应付法院。

4. 虚假申报:在法院责令申报财产时,明明有应收债权或隐形资产,却勾选“无财产”,或者少申报。

核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如何用“拒执罪”刺破公司面纱?

以往很多律师和债权人觉得追究拒执罪难,主要是因为证据难拿。但现在,针对上述“常规操作”,法律给了我们具体的抓手。

1. 针对“私账收款”和“转移资产”

法律规定:最新的司法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以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或者“实施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属于“情节严重”。

经典场景:如果发现判决生效后,公司账户沉寂,但老板个人账户却有大额资金进出(比如客户原本该打给公司的货款流入了私账)。或者将公司应收货款通过背书贴现转移至关联公司

结论:这直接证明了老板隐匿、转移财产,且主观恶意明显,是追究拒执罪的铁证。

2. 针对“另起炉灶”和“空壳化”

法律规定:2024年新司法解释不仅打击转移财产,还打击“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老板把设备、人员转移走,本质上是将原公司的核心资产(设备、业务机会)无偿或低价转移给了新公司。

实战方法:

此时需要“两条腿走路”。

民事上:如果新公司与原公司存在人员、财务、业务混同,我们可以依据《公司法》追究其法人人格否认(横向混同),要求新公司对老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刑事上:收集证据证明老板在执行期间(甚至在诉讼开始后),为了逃避执行,恶意转移了原公司的优质资产,导致原公司无力偿债。这属于典型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三、实操攻略:债权人如何启动刑事程序?

作为债权人,我们不是只能被动等待。要追究老板拒执罪,主要有两条路径,建议两条腿走路,效率更高。

路径一:公诉(最常用,建议首选)

这是公权力介入,由公安侦查、检察院公诉。

步骤:

1. 搜集线索:发现上述“私账收款”、“低价卖设备”等线索,整理成书面材料。

2. 申请移送:向执行法院提交《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请书》,请求法院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法院不移送,则自行向公安提起刑事控告。

3. 跟进立案:根据2025年7月1日实施的最新《意见》,公安机关接收材料后,一般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路径二:刑事自诉(当公安、检察院“不搭理”时的处理方案)

如果公安那边迟迟不给立案,或者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怎么办?不要慌,法律给了我们最后的机会——刑事自诉。

条件:

1. 你有证据证明老板拒执,侵犯了你的财产权利;

2. 你之前向公安控告过,但公安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起诉。

实战提示:自诉案件中,如果被告人(老板)下落不明,法院可以决定逮捕,甚至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一旦进入自诉程序,老板面对刑事责任的压力,往往会瞬间“变脸”,主动提出和解还钱。因为判实刑意味着坐牢,这是他们最怕的。

四、结语

有限责任制度本是为了保护企业家创新,但绝不是“老赖”的保护伞。

作为债务执行律师,我们要用好2024年拒执罪新司法解释这把“利剑” 。特别是对于那些通过设立新公司、转移资产把原公司掏空的老板,不要只盯着原公司的空壳哭诉,而要果断启动拒执罪的刑事追责程序。

记住:一旦拒执罪立案,老板面临的是坐牢。在这个筹码面前,很多看似执行不能的“死案”,往往能迎来峰回路转。

本文作者

卓建专业|公司欠债后转移资产给关联公司,执行困局破解之道

李阅桐律师   卓建律所合伙人

专业领域:债权债务、债务追偿、强制执行、疑难执行、穿透执行股东。

卓建专业|公司欠债后转移资产给关联公司,执行困局破解之道

(卓建律师名片)


来源|李阅桐

审核|张帅、品宣部

编辑|卓小豸

 

 

 


0
News / 推荐新闻 More
2026 - 09 - 16
2024年7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五十四条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了非破产、非解散情形下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将触发条件从《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第6条的“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简化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立法者的意图清晰:降低债权人的行权门槛。然而,截至今日,新法施行已两年多。通过梳理公开裁判文书、法院典型案例及实证研究,可以观察到一个基本事实: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远未消弭,本文围绕该问题,从5个方面进行梳理研究。观察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认定标准仍然存在差异律师界普遍认为,新《公司法》第54条仅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未要求“已具备破产原因”,因此,“执行终本裁定”不再是必要条件。这个逻辑没有错,但不需要终本裁定不等于所有案件都会直接支持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请求,债权人提供初步证据的...
2026 - 09 - 16
一、 执行时的痛点公司没钱,老板却"只是挂名",官司赢了钱却拿不到,格外窝火。申请强制执行一查:公司没钱没房没车,法定代表人也换成了跟你没关系的人,可真正说了算的老板压根不在股东名册上。这种人,法院能限他吗?答案是可以。二、 法律依据限高令不只锁"台面上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它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也不得高消费。一句话:限高令不只锁法定代表人,还锁幕后的实际控制人。三、 什么是实际控制人?《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三)项说: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不看你名字有没有写进股东名册,只看谁说了算(现行《公司法》已不再把"非股东"作为限定条件,是否持股并非认定标准...
2026 - 09 - 16
9月15日,卓建律师事务所跨境电商法律研究中心在12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跨境电商行业动态交流会,研究中心主任肖燕律师及多位研究员参加。会议以跨境电商行业最新法律动态与热点问题为议题,围绕涉税监管落地、刑事风险防控、业务架构演进、资本市场动向及海外监管变化展开研判,旨在精准定位跨境卖家痛点、及时把握行业监管脉搏,持续提升卓建律师服务跨境电商企业的专业能力。肖燕律师结合近期政策落地情况与一线办案观察,从涉税监管、刑事风险、业务架构、资本市场、海外监管五个维度分享了行业最新动态与热点问题。涉税监管方面。2025年度企税汇算清缴核定口径落地,2025年第三季度按2%核定利润、2025年第四季度按4%核定利润。行业税务政策预期趋于明朗,增值税问题在出口公司处理、企业所得税问题在店铺公司申报缴纳。对于历史上曾买单出口的跨境卖家,被动查出的风险依然存在。2026年查账征收是趋势。9810出口模式...
2026 - 09 - 15
卓建(西安)律师事务所近日,为开拓青年律师成长新路径,卓建(西安)律师事务所积极落地“灯塔计划2.0”。创始合伙人张斌律师带来专题分享,为西安分所人才建设指明方向。 卓建(杭州)律师事务所9月6日,台盟省直第二支部召开支部全体盟员会议,卓建(杭州)律师事务所林超颖主任当选台盟浙江省直第二支部第四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卓建(光明)律师事务所 近日,经第二届河源仲裁委员会第八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卓建(光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潘艳律师、高级合伙人刘丰律师正式获聘为第二届河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9月1日,卓建(光明)律师事务所联合多家单位在光明社区工作站一楼联合开展“学法于心 守法于行 公益普法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9月3日,“2026华语律师深圳行光明站”交流活动顺利举行,来自各地的华语律师同仁走进卓建(光明)律师事务所,开展参观走访与专业交流。 9月4日,光明区律师执业合规专项培训(第四场)...
Copyright ©2017 - 2020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11-13楼
电话:0755-33377408
邮编:330520
  • 您的姓名:
  •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电话:
  • *
  • 传真:
  • *
  • 邮箱:
  • *
  • 邮政编码:
  • *
  • 留言主题:
  • *
  • 详细说明:
  • *
在线留言  
关注我们  
  • 手机网站
  •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