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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建专业|商品房“双合同”交易的一体化解约路径

日期: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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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调控背景下,部分开发商为规避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采取将房屋总价拆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装修合同》分别签署的销售模式。此种“双合同”安排在形式上是两份独立协议,但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构成一个具有紧密经济关联的整体交易。当交易出现履行障碍时,其解除机制相较于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更为复杂,核心在于穿透形式上的合同分离,处理其实质上的经济与法律一体性。本文旨在聚焦“双合同”模式下解除交易所独有的法律问题与操作特点。

一、解除范式的根本原则:整体性解除

处理“双合同”解除的首要前提,是确立“整体性解除”的范式。这与标准单一合同解除形成根本区别。司法实践的主流观点认为,两份合同共同服务于购买“精装修房屋”这一单一合同目的,在经济与法律上具有不可分割性。因此,任何成功的解除路径都必须指向对两份合同的一并处理。仅主张解除其中一份合同(如仅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返还房款,或仅解除《装修合同》要求返还装修款)的诉求,通常难以获得支持,因为这违背了交易的经济实质,且可能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

二、解除前提的司法认定:合同关联性的证明

在主张解除前,购房者须首先在法律上成功地将两份合同“捆绑”为一个整体交易。这也是启动任何后续解除主张的基础。法院认定关联性的核心考量因素包括:

签订时间的同一性与过程的连贯性:两份合同是否在相同语境、相近时间点(如同时)签署,签约过程是否被宣导为一个完整的购房流程。

价款构成的整体性:“装修合同”价款是否明显高于独立、公允的市场装修价值,且与房屋总价(合同备案价+装修价)紧密关联,共同构成市场售价。

合同目的的依存性:合同条款或销售承诺是否表明,装修是交付标的物的必要组成部分,购房者的目的是取得装修完毕的房屋,而非毛坯房加独立的装修服务。

履约行为的关联性:付款、交付等履行行为是否在两份合同间交叉或同步进行。

购房者需有意识地收集能证明上述关联性的证据,如载有总价承诺的销售资料、沟通记录、同步签署的证明、付款流水等,以夯实“整体交易”的事实基础。

三、解除事由的核心聚焦:整体合同目的落空

在“双合同”构成整体交易的前提下,判断解除事由成立的核心标准在于,相关违约或违法行为是否导致购房者 “获得符合约定标准的精装修房屋” 这一根本目的无法实现。相较于标准合同,其关注点具有特殊性:

1. 根本违约情形的典型性与联动性

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若导致整体交易目的确定无法实现,即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主张解除。除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外,因开发商原因(如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违法)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或转移登记,致使购房者永久无法取得产权,是直接导致整体合同目的落空的典型情形。同时,更具特点的情形在于 《装修合同》项下的严重违约(如装修质量、材料严重不符约定标准),若足以使“精装修”属性丧失,同样可单独构成对整体交易的根本违约。

2. 合同效力瑕疵的传导效应

此乃“双合同”特有风险。若为规避限价而签署的《装修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而开发商因此拒绝或无法按合理标准履行装修义务,将直接导致精装房交易的基础丧失。此时,单份合同的效力瑕疵传导至整体交易,可构成根本违约。

3. 欺诈行为的特定指向

若开发商在缔约时就交易模式(如隐瞒拆分价款的真实目的)或装修价值进行欺诈,导致购房者对整体交易的核心内容与对价产生根本误解,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主张撤销整个交易组合。

在主张因无法办证而解除时,购房者需重点证明障碍源于开发商自身且无法克服,通常需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等证据。此情形下,因权属无法取得,《买卖合同》目的彻底落空,与之捆绑的《装修合同》目的随之丧失,法院支持一并解除的理据尤为充分。

四、解除后果的特殊处理:价款的一体化返还与清算

基于整体性解除,法律后果的处理也体现一体化原则:

返还范围的全覆盖:开发商应返还的款项是购房者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之和,即《买卖合同》价款与《装修合同》价款,并计收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

无需区分处理无效合同:即使法院认定《装修合同》无效,在处理上仍遵循整体交易恢复原状的原则,开发商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装修款也应一并返还,而非仅处理有效的《买卖合同》。

损失计算的统一基础: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如房价上涨损失、租房成本等),其计算基础也应立足于整个交易总价和无法获得“精装修房屋”的整体状态。

五、结论与实务提示

“双合同”的解除,本质是处理一个被拆分的整体交易。其法律路径的核心并非寻找孤立的解除事由,而是始终贯彻“整体识别、一体处理”的思维。购房者在实务中应:第一,在证据组织上着力构建两份合同的关联性;第二,在主张事由上,无论违约源于哪份合同,均需论证其如何导致“精装房”整体合同目的落空;第三,在诉讼请求上,明确要求一并解除两份合同并返还全部价款。唯有把握此核心特点,才能有效应对此类纠纷的复杂性。

本文作者

卓建专业|商品房“双合同”交易的一体化解约路径

马海燕律师  卓建律所高级合伙人

专业领域:房地产、城市更新、投融资、不良资产、涉及房产分割婚姻家事业务。

卓建专业|商品房“双合同”交易的一体化解约路径

(卓建律师名片)



卓建专业|商品房“双合同”交易的一体化解约路径

刘雨轩律师

专业领域:房地产、劳动人事、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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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马海燕、刘雨轩

审核|田学海、品宣部

编辑|卓小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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