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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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下午,深圳市龙岗区跨境电商企业合规交流培训会在龙岗区坂田街道星河领创天下二期党群服务中心举办。本次培训由龙岗区司法局、坂田街道办事处主办,龙岗区商务局、龙岗区税务局协办,龙岗区跨境电商协会、卓建律师事务所及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支持,辖区跨境电商企业代表及行业专家参加。作为支持单位,卓建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团队深度助力,高级合伙人赵艳华律师、合伙人肖燕律师分别围绕跨境电商合规要点与业务架构合规专题授课,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黄沁媛律师担任主持人。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艳华律师以《跨境电商合规要点》为题进行专题授课。她系统梳理了跨境电商企业经营中的高频法律风险点,涵盖主体资质、交易合同、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税务申报等关键环节,并提示企业树立"合规即竞争力"的经营理念。围绕风险识别、内部合规机制搭建、纠纷防范处置三个层面,赵律师给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实施路径:在风险识别上,建议对照业务全流程开展合规自查、建立风险清单与预警机制;在机制搭建上,主张完善内部合规制度、开展常态化员工合规培训;在纠纷防范处置上,强调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应对的全流程处置预案,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切实提升企业依法经营与风险应对能力。 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跨境电商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肖燕律师,以《出口跨境电商卖家架构选择及相关法律风险》为题进行专题授课。肖律师结合服务出口跨境电商卖家的丰富实务经验,从识别卖家类型、行业内上市公司架构拆解、股权架构、业务架构、核心法律问题五个板块讲解架构合规,强调合规须识别发展阶段、抓住主要矛盾;并以致欧、易佰、千岸三家上市公司为样本,拆解“主体公司+香港公司+境内外店铺公司+境内功能公司"的卖家公司体系,并比较“单店9810”、“赛维模式”、“赛维2.0模式”、“赛维3.0模式”、境外店铺五种主流架构的利弊与适...
發佈時間: 2026 - 09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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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锚定全民法治素养提升的时代导向,让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可及,卓建律师事务所依托全所800余名执业律师的全领域专业积淀,打造‌标准化数字化公益普法直播间‌,现向全社会发出诚挚邀约。一、专业数字化直播间配置我们以专属独立直播空间搭建专业播控体系,采用「品牌形象墙+灵活绿幕」双场景设计,配套全链路专业音视频设备与多平台同步推流系统,实现四大主流平台一键同步开播,全程保障高清流畅的沉浸式观看体验,以数字化技术打破法律服务的时空壁垒。二、硬核主播律师团队直播间所有主讲人均为卓建所备案在册的正规执业律师,全部通过全流程合规审核,无不良执业记录:日常常态化普法由深耕民生高频法律领域的专业律师轮值,垂直主题专场更将由各领域资深合伙人领衔开讲,全程输出严谨权威的公益普法内容,从根源上筑牢专业服务的品质防线。三、 轻量化便民公益服务模式直播间打破传统普法的生硬说教逻辑,以通俗易懂的场景化表达拆解法律常识:1.固定每周工作日15:00-16:00开播,适配大众碎片时间,降低学法门槛;2.全程开放合规语音连麦与文字答疑通道,即时响应群众日常法律困惑;3.坚守纯公益属性,仅向公众普及通用法律规则、风险避坑指引与合法维权路径,无任何隐形消费与套路引导;目前已在卓建律师事务所视频号正式开播,后续抖音、小红书、快手多平台将全面覆盖不同群体的观看需求。卓建普法直播间始终锚定“法治惠民”的核心定位,让专业法律知识直达大...
發佈時間: 2026 - 07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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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强化采购全流程合规管理意识,近日,卓建律师事务所蓝翔律师、肖菲实习律师受邀前往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开展了一场以“采购合同法律风险防控实务”为专题的深度法律培训。来自中心相关业务部门的骨干人员齐聚现场,围绕采购合同高频风险点与中心作为采购方与被采购方的双重视角下的应对策略展开系统学习,培训现场互动热烈、反响积极。本次培训立足中心作为采购方与被采购方的双重角色定位,以“双重视角、双向防控”为主线展开。蓝翔律师与肖菲实习律师首先系统梳理了采购合同中常见的八大违规风险类型,帮助参训人员建立起“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的完整认知框架。在“中心作为采购方”模块,两位律师结合中心2026上半年将近60份合同法律审查实务经验,提炼出六大核心风险防控要点。针对价款与结算规则这一财政单位最高频风险,两位律师重点强调价款条款须包含“含税、固定价或据实结算、包含全部配套成本”三要素,付款必须设置“交付完成+书面验收合格+等额发票”三重前置条件,并特别指出必须增加财政审批免责条款,从源头规避财政单位特有付款风险。针对交付、工期与验收标准,两位律师强调核心原则:交付不等于履约完成,甲方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文件方视为乙方履行完毕,同时须设置整改罚则机制。此外,两位律师结合中心合同实例就乙方人员进场安全责任、违约责任三条防线体系、转包分包管控、争议解...
發佈時間: 2026 - 07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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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问题一直都是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其不仅涉及法律、政策导向,还影响到出租人(村集体、村民)、承租人(如企业主)、乃至政府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实践中,由于历史原因,超出20年租赁期限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比比皆是(虽然直至2020年《土地管理法》修改才正式确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为法律概念,但早期租赁合同中的“乡镇企业用地”等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果再叠加政府征收因素,在面对巨大利益时,租赁双方极易就合同的效力、补偿款分配等方面产生纠纷。而由于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期限授权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办法,而国务院至今尚未以行政法规进行规定。因此,在现实纠纷与立法不完善的碰撞下,类似纠纷层出不穷,司法机关的裁判方向也在实时调整。本文在笔者办理的一宗租赁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展开,尝试对集体建设性用地租赁合同超20年租期效力及拆迁补偿分配问题进行初探,以供参考。一、广州某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一)合同签订背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为发展集体经济,广州市某区某村将集体建设用地对外出租。1992年12月30日,村集体与承租人甲签订了《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书》,约定:租期50年,自1993年1月1日起至2042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10260元,每15年递增20%;承租人甲在租期内出资兴建地上建筑物。合同第十条约定:“在使用期内,...
發佈時間: 2026 - 07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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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 月 24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1 号,下称"21 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针对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出台系统性规定,对设立、存续、终止全环节明确了征税规则,并配以反避税条款和存量追溯征收安排,被业内称为"离岸信托个税最严新规"。本文以公告原文及官方答记者问为依据,对核心规则进行逐层拆解。一、谁来缴税?——"离岸信托"的界定与纳税人离岸信托的定义(公告第 1 条):依照境外法律设立的信托,或虽不以信托名义设立但具有类似信托功能的境外法律安排。但受当地金融监管机构监管、面向不特定客户独立开展业务的银行、保险、券商、基金等发行的金融产品除外。纳税人:▍ 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 → 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第 3-7 条)▍ 非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 → 就来源于境内的"财产转让所得"缴税(第 8 条)▍ 非居民个人装入但由居民个人实际控制的 → 视为居民个人装入(第 8 条第 1 款)实务要点——公告第 11 条明确:取得外国国籍、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个人,可判定为有住所居民个人。这一"实质性居民"条款意味着"移民≠免税&q...
發佈時間: 2026 - 07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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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可以判刑吗?——用好"拒执罪"这把利剑,让老赖无处可逃一、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很多当事人拿到胜诉判决书后,满心欢喜以为事情终于了结,结果到了执行阶段却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房、没车、没钱,仿佛一夜之间"净身出户"。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赢了官司却输了钱。其实,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行为,不仅仅是"不诚信"那么简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这个罪名,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俗称"拒执罪"。二、真实案例:转走房款,换来手铐【案例一】转移卖房款,获刑一年张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偿还李某120万元。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张某以调解的名义拖延时间,却偷偷委托他人以低于市场价将房屋"卖给"亲戚王某,收取房款80万元后立即转入其岳母账户,用于偿还个人其他债务。法院执行时,房屋已过户,房款已转移。法院认为:张某在判决生效后、执行立案前,明知有履行义务,仍故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要点:不是只有暴力抗执才算拒执罪,悄悄转钱、转房,同样可能构成犯罪。三、法律怎么说的?《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
發佈時間: 2026 - 07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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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本周六)15:00,一场干货满满的公益普法直播即将开启。本期直播主题为最后一程你说了算!深圳专属养老方案 护钱·护命·护尊严一步落地将在深圳广电新闻频率FM89.8与卓建律师事务所视频号同步播出。最后一程,自己说了算!别再赌养儿防老,全新养老模式为晚年兜底。卓建律师高超、杨新良拆解深圳养老规划实操,教你从容规划晚年生活!时间:2026年7月25日(周六)15:00-16:30 直播平台:卓建律师事务所视频号深圳广播电台新闻频率FM89.8 (扫码预约观看直播) 卓建法律聊吧在公益普法的征程中,卓建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与责任,持续探索创新路径,积极投身于公共法律服务事业。2025年,卓建律所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新闻频率达成深度战略合作。在这一合作框架下,卓建律所的专业法律团队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的权威媒体联袂推出「卓建法律聊吧」大型普法直播栏目,每周六下午3点准时在深圳广电新闻频率FM 89.8及卓建律所视频号同步播出,旨在向公众传递专业、实用的法律知识,让法律更加贴近日常生活。 来源 | 品宣部审核 | 执行委员会编辑 | 卓小豸
發佈時間: 2026 - 0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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