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资讯文章 News
打赢了官司,钱却要不回来。往深挖才发现:当年公司"验资",账上有一大笔钱,验完当天就被转走——还不是股东的钱。 很多人一听就泄气:垫钱的又不是股东,追不到他身上。今天讲清:垫资帮忙、协助抽逃的第三人,一样要赔。一、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个流传很广的误会 , 《公司法解释三》(2011年版)原第十五条曾规定: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后来这条被删,有人就说:"那条都没了,第三人当然不用负责。" 理解错了。它被删,只因新资本制度下不再需要验资,那条带着"验资"字样,属技术性清理。删的是条文,不是责任。 依据在更上位处:原《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担连带责任。这条规则当时适用,如今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承继。第三人明知内情还垫钱、约定验完就抽回,即共同侵权。二、案例解说案例一:最高法怎么说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4642号(某知名科技企业代垫资金案)。 一家投资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账户自有资金只有约百万元。验资前一天,某科技公司往股东账户转入两千五百万元,同日股东们完成注资。验完没几天,公司就把其中九千六百余万元转回该科技公司。 被追责时,该公司抗辩:原第十五条已废止,债权人没有赔偿依据。最高法态度很清楚:该条虽被删除,但不等于第三人无需担责,构成共同侵权的仍应连带;该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转出基于其他关系,可认定它明知。 结果:驳回再审申请。该公司在代垫资金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经强制执行后不能清偿的部分担补充责任。 案例二:职业垫资的,责任更重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5)渝02民终2807号。 乙公司2019年成立,股东赖某认缴一千万元,期限到2050年。应某、樊某专门做"代...
發佈時間: 2026 - 10 - 08
瀏覽次數:2
作者:黄华兵律师2022年1月29日最高法公布的成都九正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合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裁判理由系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产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分销该产品的合同无效。可见,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为事实与理由,给予一个无效合同的判决和判项,是本案获选的意义。从诉讼挑起者和审判者角度,仍可归纳司法参与者经验,呈现质疑要点。一、原告在初审和上诉阶段所选诉请的请求权基础迥异原告代理人一审提出的诉讼请求是依协议回购剩余产品,返还保证金,请求权基础是《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即协议及补充协议有效。上诉程序中,原告为达到一审诉讼请求同样的法律效果,诉称招财宝产品违法,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请求权基础是《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一审和二审阶段请求权基础不同,导致原告选取的证据和组织的论证,迥然不同。原告代理人在上诉程序中再三强调招财宝产品的违法性,把合同无效问题作为“靶子”,呈现在审判者面前。审判者完全抛开原、被告两方的诉求,对本案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应是原、被告双方均未预见到的。挑起一起商事诉讼,首先,挑起者诉前须谨慎选择初审诉讼请求,明确诉请的请求权基础,分解请求权基础的法律要件,依要件选择要件事实和组织证据,整体、连贯安排论证、答辩思路。原告一审诉请的依据为合同有效,二审诉请的依据转换为合同解除或合同无效,请求权基...
發佈時間: 2022 - 02 - 15
瀏覽次數:2259
作者:丁涛律师2022年2月4日,北京冬奥会在万众瞩目中拉开了序幕。作为近几年中国举办的又一世界级的体育盛会,引来了全球关注的目光。2022年的开年,在中国北京,一场一场的体育冰雪盛宴让我们体会体育竞技的魅力。但是这些精彩比赛之余,法律的身影依然不应缺席。从本期开始,本公众号将根据北京冬奥会的比赛情况,卓建所专业体育法律师团队——理生律师团在冬奥会期间开设冬奥会体育法专栏,通过法律视角解读冬奥会赛场的里里外外,敬请关注。第一期回顾——佩希施泰因案的时代意义该判决开辟了对遭受不利裁决的运动员以国家司法介入的方式解决体育争端、维护自身权益的可能性,慕尼黑地方高等法院对国际体育仲裁院法律地位、公平性等的质疑,无疑推动了CAS自身的改革和制度的完善1关于短道速滑比赛引起的裁判争议北京时间2月9日晚,2022年北京冬奥会继续进行,短道速滑男子1500米决赛在首都体育馆进行,10名选手晋级A组决赛,最终韩国选手黄大宪(HWANG Daeheon)全程领滑,以2分09秒23的成绩夺得金牌,这也是本届冬奥会韩国的第一枚金牌,而我国选手任子威在短道速滑男子1500米半决赛中虽然以第三名完赛,但最终被判罚手部犯规,无缘晋级决赛。在2月7日举行的北京冬奥会短道速滑男子1000米半决赛中,韩国选手黄大宪、李俊瑞先后被判犯规。另一名选手朴章爀虽然被判进半决赛,但他在1/4决赛中受伤,导致无法参赛,这样韩国在...
發佈時間: 2022 - 02 - 15
瀏覽次數:2363
6377768576851882963045310.pdf
發佈時間: 2022 - 01 - 13
瀏覽次數:2625
6377535901784488042533942.pdf
發佈時間: 2021 - 12 - 17
瀏覽次數:2327
6377216014145518813264294.pdf
發佈時間: 2021 - 11 - 10
瀏覽次數:1583
作者:陈思圳、赖淑芬案件起因2020年2月,T公司欲单方解除与出租人R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公司负责人得知我们是专业处理租赁事务的律师团队,于是来到卓建所向我们咨询。据悉,T公司于2019年5月在深圳市的中心地带租赁了一处商住物业,用于瑜伽馆经营,总面积约300多平方米。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瑜伽馆的生意一落千丈。因此,T公司决定关闭瑜伽馆,并希望单方终止《租赁合同》,但经过与房东R公司多番协商均无果。在了解基本案情、查阅相关文件后,我们向T公司出具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思路及方案》,分析论证了双方签署的合同的效力以及该合同关于违约的规定,并告知后期R公司可能会提起诉讼及其后果。经过我们的专业、耐心分析,T公司表示非常认可,随即聘请了我们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处理解约事宜。之后,T公司在律师指导下收集、固定了相关证据,并采取了相应的一系列防范措施。诉讼过程果不其然,2020年9月,R公司提起了诉讼,要求没收T公司原先交付的保证金、并支付2020年1-9月的租金、滞纳金、违约金,共计110余万。T公司聘请我们作为代理律师出庭应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提出:一、R公司在T公司书面通知不再续租、多番请求收回房屋的情况下,仍拒不收回房屋,恶意拖延合同解除的时间,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无权向T公司主张赔偿。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9条之规定(注:判决时《民法典》尚未施行,仍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發佈時間: 2021 - 06 - 05
瀏覽次數:3151
Copyright ©2017 - 2020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11-13楼
电话:0755-33377408
邮编:330520
  • 您的姓名:
  •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电话:
  • *
  • 传真:
  • *
  • 邮箱:
  • *
  • 邮政编码:
  • *
  • 留言主题:
  • *
  • 详细说明:
  • *
在线留言  
关注我们  
  • 手机网站
  •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