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资讯文章 News
很多债权人以为,拿到生效判决书就万事大吉,殊不知对方早已串通他人,用假借条、假离婚、假交易等手段,背地里打一场“合法”的假官司,悄悄转移资产、掏空可执行财产,直接卡死你的执行路径。更隐蔽的是,这些虚假诉讼套路都披着“正规”外衣,有判决书、过户手续、流水记录加持,普通人根本看不破、摸不透,稀里糊涂就吃了大亏。今天,李阅桐律师结合实务案例和法律条款,一次性拆透4类最高发的虚假诉讼套路。一、4类高发虚假诉讼套路虚假诉讼的核心目的,是通过捏造民事纠纷、伪造证据,借助司法程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本质是对司法权威的践踏,更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结合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以下4类套路最为常见:套路一:串通亲友,捏造虚假债务抢先执行这是最泛滥、最易操作的一种虚假诉讼。债务人欠大额债务后,为避免资产被查封,找亲友、亲信串通,捏造虚假借贷关系,补签假借条、走形式流水,再让亲友抢先起诉自己,拿到生效判决后,以“优先受偿”名义划走房产、存款等核心资产,等真实债权人申请执行时,债务人早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实务案例:周某琼、邓某泉夫妻二人欠下高额债务,债权人余某勤起诉后,法院判决二人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约580万元。为逃避执行,二人与亲属周某成串通,捏造220万元的虚假借款协议,通过循环转账制造资金流水,将名下两套房产抵押给周某成。随后周某成起诉二人,法院基于虚假证据出具调解书,二人趁机将房产抵偿给周某成并出售,导致余某勤的债权无法实现。最终,三人因构成虚假诉讼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套路二:假离婚分割财产,变相转移资产债务人临近诉讼、执行阶段,与配偶火速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所有房产、商铺、存款归配偶所有,所有债务由自己承担”,看似“净身出户”,实则是通过离婚的合法形式,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规避还款义务。这种套路手续齐全,普通人很难找到突破口。实务案例:张某拖欠李某工程款80万...
發佈時間: 2026 - 05 - 21
瀏覽次數:10
卓建资讯|于智亮律师受邀参加广邑集团集团管控模式及新组织架构研讨会2017年7月18-19日,为提升广邑集团管控能力和完善集团组织架构,于智亮律师受邀参加广邑集团集团管控模式及新组织架构研讨会。 广西广邑门业有限公司坐落于誉有“南国铝都”之称的广西平果工业区,成立于2004年,主营产品有防盗安全门、防火门、钢套门、非标折叠大门、楼宇门、别墅门、宾馆门和卫浴门等,是国内门业产品种类最多最齐全的企业之一。随着广邑公司主业的快速蓬勃发展,沿着产业链业务发展的相关多元化,公司朝集团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公司为此制定了十五年战略发展规划。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会上,于智亮律师对集团管控模式和组织架构提出建设性意见,对集团公司股权管理程序和方法,集团公司控股模式的优劣势,集团公司治理理念,完善治理结构三会一层等方面,深入展开并提出专业指导意见。 于智亮律师是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企业法律风险控制部主任律师、法律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股董荟”股权律师团队创始人,在公司组织架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股权设计等方面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發佈時間: 2017 - 08 - 01
瀏覽次數:1115
青年律师成长之路第十五期开讲通知为了鼓励和扶持青年律师的职业发展,增强青年律师的竞争力,卓建律师学院将举办青年律师成长之路系列沙龙。本次系列讲座旨在通过青年律师发展沙龙,与青年律师共同探讨业务开拓、专业定向、职业规划等。具体通知如下:一、讲座主题劳动用工典型问题与实务操作二、内容大纲1、合同订立争议2、合同期限争议3、调岗调薪争议4、地点变更争议5、常见工资争议6、社会保险争议三、讲座时间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  下午2:30四、讲座地点卓建所3楼大会客室(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三楼,地铁罗宝线科学馆站D出口;或乘坐14路,62路,63路,214路,302路,m383路公交车到“新城市广场”下车)五、主讲人:黄振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主讲人简介:资深劳动争议法官,武汉大学民商法和香港大学普通法双硕士,长期从事劳动争议审判,在《法学杂志》、《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中国劳动》等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几篇,曾有多篇论文在国家、省级评比中获奖,对劳动争议审判有深厚的造诣。
發佈時間: 2016 - 07 - 25
瀏覽次數:1336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民营制造业高管对于“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直觉是:这是“体制内”的事,和自己关系不大。日常业务中的灰色地带,被普遍包装为“行业惯例”“市场竞争手段”“老板心照不宣的激励方式”:· 供应商返点、节日礼金、项目回扣;· 老客户婚丧嫁娶上的随礼“走动”;· 以“利润差额”“返点比例”约定的口头分成。随着《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二)》出台,这个问题已经无法再被回避。这一解释的核心导向之一,是在“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领域,大幅缩短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之间的法律距离:在行为构造、数额标准、情节评价和量刑政策上,呈现出明显的“趋同化”趋势。这种变化,在制造业场景中具有高度现实性—— 制造业企业内部那套以“供应链—采购—销售—项目”为核心的权力结构,正在被司法实践视为一套“具有公共性影响的职务体系”。本文试图回答三个问题:1. 在司法解释二框架下,国家与司法机关究竟在如何重新定义“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2. 对于制造业企业与私企高管,新增的刑事风险点具体落在哪里?一旦已经卷入案件,还有多大反转空间?专业辩护与合规调整各自能发挥什么作用?PART.01司法解释二到底改变了什么?——从“市场主体不诚信”向“类职务犯罪”评价的转向1. 从“身份中心”走向“功能中心”:谁是“职务人员”?传统认知中,“受贿罪”的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身份;“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發佈時間: 2026 - 05 - 13
瀏覽次數:59
近日,汕尾仲裁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增聘仲裁员的公示》,经资格审核、专业遴选等严格规范程序,卓建律师事务所邓小佳、韩蔚薇、何美华、黄绿洲、李琎、李阅桐、马海燕、毛晶晶、王晓旭、谢柳思律师,以及卓建(龙华)律师事务所洪国彬律师,共计11位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与良好的行业口碑,成功入选本次拟增聘仲裁员名单。 此次入选,是汕尾仲裁委员会对我所律师专业能力与执业素养的高度认可。未来,各位入选律师将严格恪守仲裁规则,秉持公平公正、中立客观的原则履行仲裁员职责,以专业积淀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为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卓建力量。来源:品宣部编辑:卓小豸
發佈時間: 2026 - 04 - 23
瀏覽次數:407
在涉资金流转的链条型刑事犯罪中,“主观明知”的认定往往是罪与非罪的核心边界。尤其是从事存在行政违规风险的商事活动,一旦交易资金牵扯上游犯罪,行为人极易被推定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笔者近期承办了一起银行承兑汇票买卖涉赃款案件,被告人在账户被公安止付后更换账户继续交易,后续账户流入167.5万元网络诈骗赃款,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指控,并建议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经辩护人全程无罪辩护,法院最终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被告人主观明知,判决四被告人全案无罪。
發佈時間: 2026 - 03 - 19
瀏覽次數:804
發佈時間: 2021 - 09 - 30
瀏覽次數:1734
Copyright ©2017 - 2020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11-13楼
电话:0755-33377408
邮编:330520
  • 您的姓名:
  •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电话:
  • *
  • 传真:
  • *
  • 邮箱:
  • *
  • 邮政编码:
  • *
  • 留言主题:
  • *
  • 详细说明:
  • *
在线留言  
关注我们  
  • 手机网站
  •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