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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新建

深圳总所

合伙人

专业领域:

知识产权、公司法、合同法、刑事辩护


执业证号: 14403201710731209
电话: 13410825867
邮箱: yexj@lawzj.cn
叶新建

叶新建律师、专利代理师,2010年毕业于中山大学,2010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于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知识产权部,2012年8月至2015年4月任职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2015年5月至今任职于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现为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专家库成员,律所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叶新建律师曾受邀在深圳市龙岗区东进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技术和法务人员主讲《专利挖掘和规避设计》课程,为律师同行主讲《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律师实务》等课程,并为顾问单位勇艺机器人和第一卫电子等多家公司主讲知识产权和技术合同培训课程。

叶新建律师执业以来,代理多起著名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一审和二审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民商事、刑事案件,并获得客户好评。


一、知识产权案件:

1、代理小米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四季恒美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案件;

2、代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大满福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案件;

3、代理东莞市金弘美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捷新创展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纠纷一审案件;

4、代理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北京诺德行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二审案件;

5、代理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上海展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二审案件;

6、代理深圳市天亿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天轮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案件。

7、代理深圳鹏凯电子有限公司与肇庆市衡艺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案件;

二、行政诉讼案件:

1、代理深圳天亿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诉讼一审案件;

2、代理深圳市正品元电子有限公司、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行政诉讼一审案件;

3、代理李某、朱某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行政诉讼二审案件。

三、民商事案件:

1、代理吴江得胜化工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兴茂净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案件;

2、代理深圳久天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杰广告印刷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件财产保全和一审;

3、代理叶某某与赖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二审案件;

4、代理陈某某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案件;

5、代理李某某与罗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案件。

四、刑事案件:

1、代理陈某某盗窃罪一审案件,陈某某是深圳某大型连锁超市员工,多次盗窃超市货物,超市报案金额高达十几万元,经叶新建律师阅卷和辩护,在侦查阶段就降低涉案金额,最后判决4个月即判即放。

2、代理韦某某诈骗罪一审案件,韦某某入职某金额公司担任总监一职,近百名员工被捕,犯罪集团涉案金额高达1亿多元。

3、代理朱某某非法经营罪一审案件,朱某某加入非法销售、运输烟草专卖品的犯罪团伙,担任司机一职,涉案金额100多万元。

4、代理邓某某故意伤害罪一审案件,踢球时因犯规与对方发生矛盾,造成对方轻伤二级,经叶新建律师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并在审判阶段适用缓刑。

5、代理曾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案件,曾某入职某凉茶店,因凉茶添加感冒、咳嗽等药物,被抓捕归案。


知识产权领域新媒体知产力、IPRdaily、知产库等发表多篇文章

1、《共享单车专利坑是所有创新型公司的坑》(被评为2017-2018年度优秀文章);

2、《浅谈药品申报的商业秘密及其保护问题》;

3、《平衡车企看过来,此文告诉你如何规避专利侵权风险》;

4、《专利代理人的职业操守,请从“守口如瓶”开始》;

5、《浅谈知识产权助力美国西部崛起》;

6、知产库发表《司法解释(二)界定“设计空间”的时间点为什么要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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