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
不良资产清收与处置、强制执行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担任卓建强制执行中心主任、深圳律协强制执行委委员、卓建金融委副主任、深圳市龙岗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会第四届政法分会副秘书长等职务。曾就职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方向为不良资产清收与处置、强制执行。成功清收与处置多起不良资产,并多次为当事人成功解决执行回款难题。
1、 为某AMC公司1.4亿金融不良债权执行成功处置。
2、 成功处置东莞某非上市公司3.57亿股权拍卖以物抵债。
3、 成功处置共有房产拍卖
4、 推动绿本“小产权房”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