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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伟

深圳总所

合伙人

专业领域:

资产管理、投资银行、重大复杂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执业证号: 14403201310017020
电话: 15818566803
邮箱: hongweibetter@163.com
王宏伟

王宏伟律师,男,吉林大学法学与经济学双学士,合伙人,内核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王宏伟律师自2010年7月加入卓建律师事务所以来,先后参与主导数百宗重大复杂的非诉项目与诉讼仲裁案件,具备娴熟地非诉讼项目处理能力与丰富的诉讼仲裁实战经验;目前担任多家智能制造类新三板挂牌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财务顾问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此外,曾多次受邀为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及其稽查局系统等机构开展税务执法规范化等专题讲座,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控制、上市公司收购方案设计等专题讲座;并接受深圳法治时空栏目采访并电视报道。


1、信托资管:参与并主导信托公司开展的上市公司并购基金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资项目、信托受益权型资产证券化项目、城市更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资项目若干;

中融-佳兆业集团长沙梅溪湖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股权融资项目重组(房地产融资—财产权信托,10亿元);

‚中融-融沛7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房地产融资—资金信托,12亿元);

ƒ中融宝晟-晟世融安3号/4号基金(PE+上市公司模式并购基金项目,15亿元);

④中融宝晟-晟世融安15号基金(深圳高特佳集团股权投资基金暨上市公司博雅生物分拆项目,3.6亿元);

⑤全国A股上市公司投资及并购类信托或私募基金项目若干(冠昊生物、博世科等);

⑥全国房地产开发建设与深圳城市更新项目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若干(恒大地产、佳兆业、海伦堡、奥园集团、碧桂园等)。

2、私募基金:为道融汇、中融宝晟、百业资本、国金纵横、燕园创投、领骥基金、大舍资本、阿里基金等私募基金机构申请基金管理人资格、重大事项变更、发行设立各类私募基金产品担任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

3、资本运作:为科润光电(股票代码:836489)、华腾股份(股票代码:839454)、思路名扬(股票代码:870830)、蓝华科技(股票代码:836238)、杰纳瑞(股票代码:430692)等多家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定增、转让、收购、资产重组、股权激励、终止挂牌等事项担任专项及常年法律顾问;

4、税务行政:代理税务机关主办深圳市金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等9家公司诉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纠纷系列15案(涉税76亿元),以及其他税务类行政案件合计逾50宗;

5、破产清算:主办深圳市兆神实业有限公司等(内资、外资)15宗破产清算(和解)及重组案件;

6、城市更新:参与推进深圳市沙河集团鹤塘小区-沙河商城旧城改造城市更新项目(深圳第一个旧住宅类城市更新成功案例);

7、争议解决:

①成功代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深圳分公司代LNG公司诉厦深铁路、中铁十七局等四被告保险代位追偿案(标的额1700万);

②全程代理投资者诉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合同》纠纷仲裁案;

③成功代理某自然人民间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标的额1.13亿元);

④全程代理多宗由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回法庭管辖审理的民商事再审案件与检察院抗诉监督案件。

8、政府立法:曾受深圳市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起草《深圳市龙华新区办事处直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并发布施行。


王宏伟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和理论基础,不同领域著述如下:

1、《以文化立所、以文化聚才》,载中国律师网、《广东律师》杂志2013年第5期;

2、《以合伙人股份化改革促进律所有效治理》,载《深圳律师》杂志第50期;

3、《美国税务风险管理概述》(载于2014年第四期《税收译丛》);

4、《夹层资本法律问题微探》,载《深圳律师》杂志;

5、《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诉讼案例汇编》(2011—2014)(主要撰稿人);

6、《企业破产与重整案件法律适用关键词与典型案例指导》(撰稿人),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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