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应用:适用于初次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形。
2.工作期限:
(1) 登记类法律意见书 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子公司、分公司数量、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情况等因素,工作周期一般为2个月到3个月,即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并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上传;
(2) 重大事项法律意见书 工作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左右,即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并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上传;
3.工作方式:团队服务(团队配置一般为2名律师,一名助理)。
4.工作流程:
(1)登记类法律意见书工作流程
①与客户初步接洽,了解客户背景、工作履历、发展愿景及拟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基本信息,初步判断客户的备案目的及专业能力;
②通过互联网搜索、企查查等方式进一步查询客户的基本信息(是否存在投诉、募集广告等负面信息),从而判断是否可以承接该项目;
③如可以承接该项目,则向客户发出委托合同,经客户签署确认;
④与客户就公司经营范围、高管设置、财务审计方面进行框架搭建,同时向客户发出尽职调查清单,明确客户方联系及系统填报人;
⑤指导客户准备材料、跟踪工作进程,对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实地调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管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通过互联网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信息进行查询;
⑥待整改方案落实完成及资料初步收集完成后,整理工作底稿,并同时撰写法律意见书;
⑦撰写法律意见书同时,指导客户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填报材料;
⑧经客户查阅后,出具法律意见书正本,并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进行上传;
⑨根据中基协反馈意见,协助公司进行整改,并补充调查,收集资料,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基协审核后,进一步整理并留存工作底稿。
(2)重大事项法律意见书工作流程
①与客户接洽,了解客户拟变更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②通过互联网检索、企查查等方式进一步查询客户基本信息进行判断;
③如可以承接该项目,则向客户发出委托合同,经客户签署确认;
④向客户发出尽职调查清单,并指导客户收集资料,开展相应的访谈;
⑤出具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并整理、归集工作底稿;
⑥根据中基协反馈意见,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⑦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基协审核后,进一步整理并留存工作底稿。
5.工作成果:出具登记类法律意见书或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
6.产品价值: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基协审核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即可以正常发行私募基金产品,与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满足入会条件且成为会员后,可以成为类金融资管机构开展主动管理及投资顾问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