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律师
知识产权、刑事诉讼、建设工程合同及非诉业务处理
陈宇轩,男,1992年出生,2016年法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辅修计算机专业,
2016年从事法律工作,2018年正式执业,主要从事知识产权诉讼、刑事诉讼等领域诉讼及商业谈判等非诉争议纠纷处理,代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已达数百件。
曾担任“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代理案件有:
(1)(2018)闽0182刑初777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事诉讼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517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
(3)(2019)闽民终294号侵害“明视眼镜”商标权纠纷案件;
(4)(2019)皖0191民初839号广东原创文化公司诉安徽省话剧院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
(5)(2021)闽0302民初2578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等。
开设“知识产权律人秀”个人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上发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