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701”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为第二被告人辩护,成功打掉七项被指控罪名;
(2)深圳“011”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积极参加者变为一般参加者,量刑大幅降低;
(3)“红岭创投”特大非法集资专案,涉案金额高达千亿;
(4)刘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侦查阶段无罪释放;
(5)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侦查阶段无罪释放;
(6)陈某涉嫌诈骗案,侦查阶段无罪释放;
(7)张某涉嫌制造毒品案,侦查阶段无罪释放;
(8)马某涉嫌集资诈骗案,重罪变轻罪(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适用缓刑;
(9)李某涉嫌组织卖淫案,重罪变轻罪(改为介绍卖淫),并适用缓刑;
(10)尤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涉案金额打掉三成,并适用缓刑;
此外还成功办理多起撤案、不起诉、适用缓刑的案例。